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捉姦新聞|男子賓館捉姦才知替人養兒5年獲精神撫慰金3萬

她未婚先孕後與他人結婚,婚後卻一直與前男友暗中來往。730,經永新縣人民法院調解,妻子返還2萬餘元撫養費並賠償丈夫​​精神撫慰金3萬元。
  妻子產後態度冷漠
  2008年,劉家興與妻子陳友經朋友介紹認識,不到一月就登記結婚。婚後7個月,陳友就生下兒子劉曉原,喜出望外的劉家興沒有半點疑慮之心。
  生完孩子後,陳友卻突然態度冷漠,常帶著小孩在隔壁房間睡,不讓劉家興靠近,這讓劉家興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替人養兒五年訴離
  201352,劉家興無意間發現妻子與一陌生男子手挽手進入一家賓館,憤怒的劉家興跟隨他們到賓館並當場捉姦在床。
  原來跟陳友開房的男子叫劉飛,是她以前的情人。他們戀愛時,遭到雙方父母的極力反對,可那時候陳友已經懷上了劉飛的孩子。無奈之下,兩人商議讓陳友先和別人結婚,生下孩子,兩人可以利用出差、假日等時間在一起,同時還可以讓陳友的丈夫撫養小孩。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兩個人的如意算盤還是落空了。劉家興一紙訴狀遞向了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孩子由被告陳友撫養成人,自行承擔撫養費,並返還原告劉家興撫養費20455元,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3萬元。夫妻共同財產商品房一套,歸原告所有,原告一次性補償被告20萬元。(《新法制報》肖康肖志幸首席記者程呈。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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