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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0日 星期三

法官觀點 抓姦興訟無濟於事

你的另一半偷情要抓姦?承審過此類案件的法官建議,若夫妻感情生變,最重要的是,兩人要面對面懇談,若認為已無法維持,可平和地協議離婚,抓另一半外遇是萬不得已的,畢竟若無心,就算興訟,通常也無濟於事。
法界人士指出,若另一半感情出軌,平日會有不尋常的表現,法律是允許可側錄自家電話,其次,要確定兩人約會地點,可交由有信譽的徵信社調查,並要聯絡轄區警方,一起進入私人住宅或賓館等;畢竟有經驗,才能避免觸法,否則一旦未「人贓俱獲」,就有反遭對方提出誣告、侵入住宅等告訴的風險。
另進門要跟在警方後面,聽從警察指揮,不要自行翻箱倒櫃,但可提醒警方,現場有無用過的衛生紙、保險套,或兩人的親密照片,或生活用品,如個人私密內衣掛在一起等事證。

若談成和解,也需要求外遇對象放棄告訴等條件,避免反遭控告,如92年間,盧姓男子懷疑老婆偷人,找了徵信社人員一同去「抓猴」,雖破門而入當場抓姦在床,姦夫劉某也當場認錯賠錢和解,但由於無警方陪同,日後劉某反控告盧某等人侵入住宅等罪。二審高等法院宣判,考量盧某等人並非執法人員,沒有搜索權等,判處盧某、徵信社老闆等人拘役4070天確定。

大義滅親! 兒子偷情 母助媳踢館抓姦

台北縣三重一個跆拳道教練和女助教在道館偷情,媽媽突襲道館帶回衛生紙當證據,還在法庭上麻辣作證,指證歷歷,大義滅親的結果,兒子和女助教被依通姦罪判刑。
傳出詹教練與女助教發生曖昧的道館,如今大門深鎖,無人回應。兩年前,詹媽媽懷疑兒子與女助教偷情,帶著老伴上門查個清楚,雖然沒有抓姦在床,卻眼明手快,帶回沾有黏液的衛生紙並且出庭作證。
當時,詹媽媽告訴法官,看到兒子與女助教的內衣褲放在一起,但兒子卻極力撇清,詹母當場用台語數落:「我是你老母,你穿什麼內褲我當然嘛知。」還質問兒子衛生紙上的黏液是不是精液,兒子回答「妳怎麼知道?」詹媽媽則回嗆:「我幾歲了?怎麼會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

對話內容勁爆,詹媽媽還說,一切都是跟電視學的。由於衛生紙化驗後,的確有詹教鍊和女助教的DNA,大義滅親的結果是,兩人被是判處通姦罪,也讓原本健康的練習道館蒙上一層陰影。

越女抓姦 追2公里逮情婦

 台中縣一名越南新娘懷疑丈夫外遇,本周一謊稱回台北上班,卻在隔天清晨悄悄回家,目睹丈夫與情婦全裸相擁熟睡,她拿手機錄影後叫醒兩人,兩人倉皇穿好衣服分頭騎車逃離,她駕車狂追情婦兩公里,直到情婦摔車被扭送警局;情婦在警局心有餘悸說:「她很兇、很可怕,越南女子都這麼強悍嗎?」
「爸常帶阿姨回家」
警方調查,被三十一歲越南籍林姓妻子抓姦在床的葉冠廷(五十五歲,公共危險前科),兩年前在一家伴唱KTV,認識伴唱小姐高玉蘭(四十八歲),後來葉男就常帶高女回家過夜。
林女向警方表示,她在台北一間布料公司上班,每周六、日才回東勢家中,女兒多次告訴她「爸爸常帶阿姨回家,兩人都在房間小聲講話」,她懷疑丈夫外遇,前天清晨四時許,她悄悄回家,發現丈夫與高女全裸相擁熟睡,她忍怒以手機錄影後叫醒兩人,兩人趁隙騎機車逃離。
林女駕車狂追高女,並打電話叫友人支援,兩人在路上狂奔近兩公里,高女失控摔車、腰部扭傷,被林女及友人扭送警局。高女哀求林女和解,林女回絕:「免談,你們兩個我都要告!」警方將高女依妨害家庭罪嫌移送法辦,並將通知葉男到案。

東勢派出所所長林芳靖說,抓姦應請親友和警方陪同,避免被告非法入侵及對方因情緒失控傷人。

孫嘉禾被抓姦 告徵信業者妨害自由

 外遇抓姦,多數自認理虧,若是名人被抓姦,通常羞於張揚,但momo購物台當家一姊孫嘉禾作風強勢,前年與華航男機師被抓姦在床,她悍然控告徵信社業者抓姦時不准她穿回衣服,涉妨害自由,而士林地檢署昨天也將徵信社2名女員工依強制罪提起公訴。
與元配互告 才和解
除了告徵信社員工,孫嘉禾也告機師的元配李筱萍,指她侵入住宅,而元配則告孫嘉禾通姦2女互控的官司,去年達成和解,互相撤告,因有保密條款,和解內情外人不得而知。這場抓姦官司大戰的表面,看不出2位女主角的勝負,挨告的徵信社員工卻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被起訴的全國徵信公司昨天表示,2名被告古瑞綺、楊書華,其中楊女並非員工,全國徵信社也不知員工挨告,就算被起訴是事實,公司的立場是尊重司法,靜待司法調查、審判,不便代古瑞綺表示意見。momo購物總經理林啟峰昨說,這是孫嘉禾個人私事,購物台無法回應。
與機師不倫 抓姦
起訴書指出,華航機師楊俊銘的妻子李筱萍,懷疑丈夫外遇,委託全國徵信公司員工跟監,97719徵信社發現楊俊銘偕孫嘉禾,走進北市內湖大湖山莊的孫女住處。
徵信社通知李筱萍到場,22女員工陪她破門闖入臥室,2名男員工強行掀開棉被,阻止孫嘉禾穿衣服,並喝令孫女、楊某不准動,古瑞綺、楊書華則猛拍男女主角的裸照,且未經同意拿走牙刷、被單、垃圾桶內的衛生紙團,再報警處理。
2女被依強制罪起訴
挨告後,徵信社2女到庭都否認妨害自由,供稱「我們從頭到尾都沒碰到她」,另2名男子,則因2女不願透露來歷且未到案,查無身分而未獲檢方處分。
曾與藝人伊正交往

根據媒體報導,現年38歲的孫嘉禾能言善道,在富邦momo台闖出一片天,月薪超過40萬元,但情路卻不順遂,較為人所知的是,她曾和男藝人伊正交往2年多,2人論及婚嫁,96年伊正卻無預警分手。  

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

女兒抓姦 媽媽情夫賠百萬 人妻三度紅杏出牆 嘿咻車震全被目擊

 一名旅居溫哥華的黃姓人妻,兩年多前與羅姓男子外遇,黃婦的女兒氣憤媽媽背叛父親,不僅幫老父蒐證,還三度出庭指證母親偷腥,讓媽媽與情夫三次官司都輸,第一次得賠償黃夫四十萬元,第二次則簽下不再見面、否則得賠償五百萬元的協議書,第三次也被判賠六十萬。
羅男律師林思銘表示:「羅男已準備提出上訴,因為雙方協議內容規定只要兩人見面,就要罰錢,不合情理。」黃婦丈夫的辯護律師楊隆源則說:「尚未與當事人聯絡上,無法評論。」
國外通姦不罰刑事
法院判決書指出,人妻黃婦(四十八歲)與退休機師的丈夫徐男(五十五歲)在加拿大溫哥華購屋,黃婦與女兒兩人同住加拿大,徐男則在台工作,二○○八年九月經友人暗示,徐男懷疑妻子有外遇,透過在加拿大念大學的女兒在溫哥華住處臥房裝設針孔攝影機,果然拍到妻子與羅姓男子(六十歲)親熱畫面。
同年十二月間,女兒與其男友返回溫哥華住處,當場撞見媽媽和羅男嘿咻,女兒還與男友用DV拍下兩人做愛畫面。徐男據此向板橋地院控告妻子及羅姓情夫通姦(但因通姦行為在國外,刑事部分不起訴),民事則判兩人需各賠二十萬元給徐男。
帶爸到情夫家抓姦
但黃婦仍未收歛,二○○九年七月與羅男同班機返台後,還一起到南寮漁港出遊,甚至還回羅男新竹住家,全程被黃婦的女兒掌握,女兒並出庭作證說:「媽媽與對方到南寮漁港海邊散步,二人摟摟抱抱,舉動親密,後來還進了羅男住家。」女兒當天帶著父親抓姦,但兩人按門鈴、敲門,羅男都不應門,直到警察來了,羅男才駕車離去,黃婦也搭計程車離開。
徐男據此二度控告妻子與羅男通姦,因無直接證據,最後經檢方調解,羅男簽下協議書:「同意不論在台灣、加拿大或其他地區,皆不再與黃婦以任何方式聯繫、見面或有任何親密行為,違者賠償五百萬元。」
女兒男友也當證人
未料,黃婦返加拿大後,二○一○年八月間又被女兒和男友發現,黃婦與情夫共遊賭場,還開車到河岸車震,女兒男友也作證稱:「我看到黃婦跨坐在被告身上,兩人衣服有點凌亂。」過了許久,才由羅男開車載黃婦回住處。
徐男氣得再度提告,但羅男與黃婦兩人滯留加國未出庭,羅男僅透過律師辯稱兩人是不期而遇,否認有通姦行為。法官以兩人在加國雖無具體通姦事證,但已違協議內容,因此仍判羅男需賠六十萬元,黃婦因未簽協議免賠償。
子女助父母抓姦事件簿
2010/10/15
新竹縣一名有5名孩子的婦人,帶著僅4歲的獨生子私會情人,未料兒子回家對爸爸說:「媽媽跟叔叔在床上滾來滾去。」其夫檢驗兒子DNA發現竟非親生遂提告,地檢署依妨害家庭罪起訴2人。
2010/08/21
宜蘭縣育有4女兒的包租夫妻,因二女兒和三女兒撞見父親和馬殺雞女郎親密逛街,告訴母親並僱徵信社抓姦在床,曾妻提告並訴請離婚。
2008/08/27

南市議員李慶信的妻子懷疑他外遇,要2兒女跟蹤,發現李開車載女子回市議會大樓,兒女通知她,3人在研究室見兩人全裸在床上,兒女拍照,李妻對女方提妨害家庭告訴。

男與小三在賓館通姦被抓到 兩人改在路邊搭帳篷「辦事」

一名男子因為發生外遇,先前曾被妻子當場抓姦在床,但兩人都否認通姦。男子事後向妻子懺悔而獲得原諒,他就出賣情婦而改口出賣對方,承認兩人曾在住家和賓館內發生過性關係,當時被抓姦5天,兩人則在路邊搭帳篷繼續「姦情」,妻子得知怒告對方,小三因此被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這起男子與「小三」外遇通姦被逮,事後竟在路邊搭帳篷繼續發生「姦情」的案例,發生在去年2月。台北市一名已婚的林姓男子,前年8月結識一名潘姓女子,兩人一見如故,不久便陷入愛河。兩人相識3個月後,便在林男的住處發生關係;林妻事後懷疑丈夫發生外遇,直到去年2月,林妻得知丈夫與潘女前往新北市一間汽車旅館,當場會同警方前往抓姦
兩人當場被抓姦在床,但感情卻未因此而受到影響,5天後竟然在路邊一處空地搭帳篷,兩人在帳篷內發生關係。林妻原本在旅館抓姦在床,要對丈夫和潘女提出通姦告訴,林男為避免吃上官司,便向妻子坦白,這段期間與潘女的「姦情」,甚至連在抓姦5天後,和潘女在外面搭帳篷發生關係的事情也一併坦白,林妻決定撤銷對丈夫的告訴,改對潘女提出妨害家庭。

法院審理後傳喚林男和潘女,兩人一開始都否認在汽車旅館內曾發生性關係,潘女還聲稱當天自己生理期,並未發生關係。法院認為有違常理,林妻也撤銷對丈夫的告訴後,林男才坦承當天原本並不想見潘女,是因為對方堅持要前往旅館,兩人在警方到達前就已發生過關係。法官因此認定潘女不尊重他人婚姻,破壞社會秩序,因此判處潘女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吃頭家睡頭家娘 MSN「通姦」 判賠30萬

  真實的社會裡,真的有「吃頭家,睡頭家娘」!
聊性愛還網交 頭家氣炸
台北市陳姓製麵店老闆,前年從家中電腦MSN,發現陳姓妻子與李姓員工有親密對話,2人不僅提及彼此生殖器、性交過程,還用視訊裸露生殖器官,陳老闆憤而提告向李姓員工求償100萬元慰撫金,但李某辯稱「只是網路虛擬性愛,不算通姦」,台北地院認為本案雖未抓姦在床,但民事審判和刑案不同,不一定要直接證據才能認定通姦,認為MSN內容「超出虛擬性愛範疇」,認定2通姦,因此判決李男應給付陳老闆30萬元。
頭家姊:他們曖昧 人盡皆知
陳老闆昨天外出送貨,他的胞姊說,前弟妹與李某曖昧舉動「全市場都知道,我弟是最後一個知道」,法官只判李賠30萬元,「其實是便宜他了」。
員工父:整件事都像設局
一路陪兒子打官司的李父得知判決結果則激動說:「整件事好像被設計!」兒子從退伍後就去製麵店上班,陳某與妻子感情不睦,卻以這件事為由,開除兒子,不但不給資遣費,還告兒子,結果刑事告不成,還告民事求償,實在欺人太甚!
判決書指出,庭訊時李某否認通姦,只承認曾上MSN與老闆娘通話,還說老闆向法院提出的MSN偷情文字,不是他寫的;李某強調,老闆夫妻已因個性不合離婚,與婚外情無關,老闆夫妻離婚協議書也約定老闆須付錢給老闆娘,如真有姦情,老闆怎可能給老闆娘錢?
陳姓老闆在法庭上說,李某92年就到製麵店工作,99年製麵店所在市場已傳出李某和妻子過從甚密,妻子經常吵著要離婚,他從家中電腦發現妻子和李某親密對話,通話內容包括進出汽車旅館、性交及網路性交等,他因此痛苦不堪、常去精神科看病。
雖未抓姦在床 民事仍判賠
法官採信陳某主張,認為MSN通話紀錄多次描述彼此生殖器及性行為,還在視訊裸露生殖器,如是虛擬性愛,不可能還在MSN討論規避通姦責任,及如何避免陳某發現。
至於陳某在離婚協議書同意付陳妻50萬元,法官採信陳老闆主張,認為陳老闆只是念在陳妻與他育有3子、且持家多年份上,經檢察官居間協調勸解,才同意付錢,不表示陳某認為李某與妻子無姦情。

陳老闆另告李某及陳妻通姦罪,陳妻也對陳老闆提告妨害秘密罪,但陳老闆與妻子達成離婚協議後,雙方皆已撤告。

抓姦在床 送房給妻討不回

 男子林XX被妻子抓姦在床,擔心妻告他通姦,遂同意將房產過戶給妻子,得以簽下和解書,但也簽了離婚協議書;林後來反悔不願離婚,反控妻詐欺取財,並訴請還房。台北地院判決,林男贈房動作有通姦案的和解功能,且事後是林不願離婚,不能歸責於妻,判林敗訴,不能要回房子,林男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判決指出,前年11月,林XX與吳姓女子在汽車旅館通姦,被妻率人抓姦在床,當天簽下和解書,林同意將台北市文山區景興路的房子、地下停車位、林口一塊林地贈妻;夫妻同日也簽了離婚協議書,隨後完成房產過戶,並說好日後去戶政所辦妥離婚,就把房契、地契交給妻。
林某主張,他將房地權狀交給代書保管,妻卻趁代書出國時,向代書的不知情同事謊稱已辦妥離婚,騙得權狀,隨即向景美農會設定抵押1200萬元;林某告妻詐欺取財,但不起訴,聲請交付審判也被駁回。
林又提民事訴訟,聲請「返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認為夫妻尚未正式離婚,妻不能接收房子;妻則說丈夫只拿出離婚協議書來提告,卻隱匿抓姦同一天簽的和解協議書,認為老公送房給她,是因擔心被她告通姦、請求她原諒的條件。
北院判決,林贈房動作不僅有離婚之意,也有通姦案和解功能,且林簽下離婚協議書時,並沒有違反林的意願,判林敗訴。
本案還有後續,去年林妻提告指出,她曾和丈夫另簽協議書,規定老公若再傷害、暴力或侮辱她,林就要賠償2000萬元,不料丈夫卻又在電話中對她大罵三字經、「吃得像豬一樣」;林妻按電話擴音鍵按鈕,女兒都有聽到並為母作證,林妻訴請履約,去年12月底,北院判決林某應賠妻子100萬元。

林某在北市做食材生意,昨天他到台中送貨,無從取得其回應。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重慶混混懷疑漂亮少妻有外遇 在她臉上殘忍劃5刀

大陸重慶市28歲的社會混混陳超,懷疑小自己10歲的漂亮妻子張麗(兩人均為化名)有外遇,在她臉部連劃5刀,涉及因故意傷害罪,酉陽縣檢察院將他判處5年有期徒刑。重慶晚報報導,20081月,16歲的酉陽人張麗在網路認識了26歲的同鄉陳超。當時她在廣東省東莞市當服務員,陳超身高不到170公分,長得也不出眾,但他身上有種氣質很吸引女孩。陳超告訴張麗,他是被抱養的,親生父母不知所終,自己總是被人看不起,連娶妻生子都是養父母逼的。他婚後非常鬱悶,染上了毒癮,與妻子離了婚。現在,他已經戒掉毒癮,待業在家,很憧憬以後的生活。

張麗表示,聽完陳超的講述,她覺得陳超能戒掉毒癮很堅強,希望能拉他一把。就這樣,兩人開始經常聯繫,去年1月,她回老家過年,並與陳超見面。之後,陳超開始追求她,交往中,她發現陳超是個混混,那些悲情故事很多是虛構的。陳超很好賭,經常輸得身無分文,以各種理由向她借錢,借了數千元都沒還。

去年5月初,張麗準備返回廣東打工,陳超突然提出結婚。張麗說,她當時才17歲,根本沒考慮過終身大事。陳超結過婚,還有個6歲的兒子,她就婉拒了。陳超威脅稱,如果張麗不和他結婚,他就找人強姦她妹妹,還讓兄弟夥帶她弟弟到社會上混,毀了他。陳超稱,只要結婚,他會為張麗變得上進。軟硬攻勢下,張麗只好答應。因為張麗年齡太小,沒有資格扯結婚證。

528日,陳超和張麗邀請雙方父母及幾個親友,辦了幾桌酒席。之後,張麗開始了長達一年的「黑婚」生活。張麗沒想到結婚第二天,她的婚戒就被陳超拿去賣了。接下來幾個月,家裏稍微值錢的電視、冰箱乃至新被套,都被陳超變賣用於還賭債。張麗說,陳超不去打工,也不准她去,兩人的生活全靠陳超賭博維持。她的手機由陳超掌握著,陳超隨意接聽她的電話,翻看她的短信。她不能和朋友往來,更不可以接觸異性,哪怕只是個眼神,都要招來拳腳。一年來,她只回過一次娘家,也不敢讓父母來看她。
陳超要張麗專一,經常像審犯人一般,詢問她與誰交往。張麗稍有拒絕,就要遭到拳打腳踢。
陳超卻非常花心,在與張麗結婚後,至少和兩個女子保持親密聯繫,甚至當著張麗的面打電話談情。

20105月,經陳超同意,張麗在一家手機店上班。61日,手機店老闆過生日,邀請全體員工聯歡。張麗便到麻將館徵詢陳超意見,陳超勉強同意。張麗看到他不高興,沒敢去。「你管老婆也太嚴了喲!怕她跑了嗎?」牌友見狀開起玩笑,不料卻種下禍根。回家後,陳超覺得丟了面子,開始教育張麗。陳超越說越氣,開始質問張麗「是不是有外遇」。張麗回了嘴,陳超更加生氣,跑到廚房拿出菜刀,不顧張麗哀求,在她臉上連劃5刀,直到陳超母親回家勸阻,陳超才停手。出院後,張麗沒回陳家,陳超多次找上門要人。629日,陳超再次找到張麗家,只有張麗和14歲的弟弟在家,陳超再次要張麗回家,遭到拒絕後,他掏出一把菜刀連砍張麗數刀,直到鄰里發現,他才倉皇逃離。

事後,陳超向警方投案。接受調查時,他承認帶刀前往張家,就是要毀了張麗。陳超供稱,張麗長得很漂亮,他很愛張麗,怕她跑了,才想到毀她的容,她就只能呆在自己身邊。「別人不要她,我要,坐牢出來還要照顧她一輩子。」承辦檢察官說,庭審中,面對張麗提出的10多萬元民事賠償,陳超回答願意賠,但沒有錢!

工廠小開帶外遇女友上賓館 女友偷竊被逮

台中市某工廠的小開,帶著外遇女友上汽車旅館,女友離去時竟順手偷走羽毛被,業者報案後,警方從車號找到該名小開,小開因怕東窗事發,昨約出女友在車上聊天,讓警方順利逮捕。

警方指出,這名已婚的小開,晚上常假藉應酬與友人到酒店飲酒作樂,因而結識卅二歲的陳姓女子,兩人便經常利用中午休息時間,相約到賓館幽會,日前兩人到北區一家汽車旅館休息,離去時陳女見房間內一組羽絨被及大抱枕相當精美,便順手牽羊偷竊。案發後,賓館人員發現房間內失竊,向市刑大偵一隊報案,警方調閱汽車旅館監視器,根據車牌找到小開,他一開始還矢口否認,但警方告知,若寄發通知書到家中,外遇可能會東窗事發,讓小開坦承是女友所為。

據小開說,當天女友要拿走寢具時,他曾極力勸阻但女友不接受,而且當警方告知陳女有妨害公務、竊盜、詐欺、侵占等前科時,小開才願意和警方合作,於是昨天約出陳女在車上聊天,再由警方順勢逮捕,在陳女住處起出贓物,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嘴巴讓20年婚外情曝光」

雖說抓姦一定得在床,但身體上出現不尋常的徵狀也是好的證據。老公沒用過 妻卻長泡疹台北市一名富商與妻結婚20多年來,妻子從未替其口交過,日前卻發現妻子嘴巴長出泡疹,驚覺自己可能戴了綠帽,妻子理虧坦承婚外情,更驚爆外遇從婚前就開始,但最令富商不能接受的還是承歡膝下的獨子,竟然也不是親生,傷心之餘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案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這起令人匪夷所思的外遇案,發生在台北市孫姓男子身上,年逾五旬的孫某經商有成,與妻結婚20多年並育一子,家庭和樂。然而,孫某日前發現自己生殖器上開始長出不明水泡,就醫檢查後證實是感染濾過性病毒「泡疹」,孫某自認結婚以來忠於「夫道」,未在外尋花問柳,不可能感染性病。

富商追出 獨子非親生
起疑的孫某遂向妻子求證,並要求妻子一同前往醫院檢查,證實妻子也感染二期泡疹,孫某質疑妻子是否外遇,但妻子否認,反指是孫某傳染給她,在沒進一步證據下,孫某也只能隱忍。

難捨兒子 卻難原諒妻
沒想到日前孫某發現,妻子口唇出現泡疹症狀,驚覺與妻結婚多年來,妻子在性行為時從未替其口交過,進一步追問下,妻子自知無從隱瞞,只得坦承外遇一事,並寫下自白書。

孫某訝異的是,妻子自承婚前就與陳姓友人劈腿至今,大驚之餘,偷偷把獨子的DNA拿去比對,證實獨子並非己出,雖傷心不已,但父子已相處10多年,親情深厚,決隱忍並接受這段沒有血緣的父子關係,但對妻子的不忠相當不滿,堅持對妻子及陳姓男子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報復老公偷腥 好友自薦送綠帽

段姓婦人因不滿范姓丈夫外遇,竟誘惑丈夫馬姓好友上床報復。范男知道後除了控告馬姓好友妨害家庭,還動手毆打老婆及兒子出氣,並傳送郵件恐嚇、誹謗。段女不甘示弱,也怒告丈夫。范、馬兩人雙雙吃上官司。新竹地院三日依妨害家庭罪嫌,判處馬姓男子(四十五歲)五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而新竹地檢則依傷害、恐嚇及誹謗等罪嫌起訴范姓男子(四十四歲)。

判決書指出,卅八歲的段婦,懷疑任職於竹科的范姓丈夫外遇,求助丈夫馬姓好友代為打聽外遇對象,並要求馬某代為尋找適合對象上床,欲藉此報復丈夫。沒想到馬自告奮勇推薦自己,兩人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馬某事後反悔想結束這段畸戀,一直避不見面,段女接連傳送簡訊。馬某禁不起二度誘惑,與段女陸續上床三次。

紙終究包不住火,馬某的黃姓妻子,意外發現丈夫的手機裡竟然經常出現曖昧簡訊,向段女丈夫詢問。范男逼問老婆是否有外遇,段女爽快坦承。范男不甘被好友戴綠帽,控告馬妨害家庭,要求妻子寫下悔過書及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外,還動手毆打段女及兒子洩憤。

范男甚至傳送電子郵件恐嚇段女,揚言要將這對狗男女碎屍萬段,同時傳送「請大家小心這兩人,不要被傳染到性病,性病是不能根治的」郵件給段女同事、親友,附件夾帶有段女所寫的悔過書、性病檢驗報告等檔案。顏面盡失的段女,向檢警控告前夫涉嫌傷害、恐嚇及誹謗,雙方弄到玉石俱焚。



不甘戴綠帽 放送前妻偷人

男子范振權(44歲)不滿前妻外遇,打她、恐嚇她,還把她涉及通姦的判決書翻成英文,用伊媚兒寄給她公司德國的總部,或寄給她同事聲稱性病會傳染,要小心她用過的器具等,被依傷害、恐嚇及誹謗罪嫌起訴。

檢方說,范振權否認犯案,強調沒打或恐嚇前妻段女;至於把段女涉及通姦罪相關的院、檢書類寄送給其德國總公司,只是要讓總公司知道,段女平時持公務手機做的卻是偷人的事。而寄伊媚兒給段女同事,則是好心提醒她們要防範性病。

住家遭竊 老婆外遇照不見

北市萬華一戶住家遭竊,小偷什麼都不要,只帶走一只牛皮紙袋,且門窗沒有被破壞侵入痕跡,雖然極可能是「內賊」所為,但是男屋主第一時間仍氣急敗壞報警,因為紙袋裡裝的,是老婆的外遇證據。

警方在屋內失竊區塊採到78枚可疑指紋,連同屋主一家3口指紋檔送鑑識中心比對,發現只有夫妻倆的指紋,查無外來者的生物跡證,研判若非竊賊戴手套犯案,就是這對夫婦兩者間「自己人」幹的,因老公是報案被害人,警方傳訊老婆,老婆矢口否認犯案,全案還在偵辦中。

家住萬華南寧街公寓的37歲唐姓男戶長,日前至派出所報案,指家中遭小偷,警方到場勘驗發現現場擺設整齊,門鎖、窗戶未遭破壞,問屋主哪裡遭偷,唐某指著書房的OA辦公桌說,小偷沒偷錢,只是在桌子底層大抽屜底部更裡面的夾層,藏放的「重要文件」不見了。

原來是唐某懷疑老婆紅杏出牆,他委託徵信社取得的老婆與人通姦的蒐證照片和錄影光碟,暗中向電信公司申請的通聯明細,還有幾封情書、合照,全都放在牛皮紙袋藏在書桌最底層,打算最近「收網」抓猴,沒想到證據不翼而飛,亂了佈局,氣得報警,請警察務必追出元凶。

採證結束,唐某送員警出門,正巧遇到老婆與國小兒子在巷口麵攤吃麵,老公當場質問老婆「
 有沒有拿我的東西」,老婆的反應卻是連忙雙手緊抓自己外套領口、連說「沒有」,麵還沒吃
 完就丟下兒子獨自跑了,徒留錯愕的老公和小孩。

外遇抓姦 衛生紙…不是眼前這人的

桃園縣鄭姓婦人和羅姓男子開房間,被丈夫跟蹤抓姦,在房間內找到用過的衛生紙,經送驗DNA體液卻是另名男子的,顯示鄭女先和別人親熱過,丈夫氣得發飆,但鄭女拒絕說出情郎是誰,檢方也沒轍。
鄭姓婦人(卅二歲)和羅姓男子(卅八歲)於三月廿八日晚上,到汽車賓館開房間,被丈夫跟蹤抓姦,兩人進賓館十多分鐘後,鄭女丈夫報警抓姦,當時兩人衣著完整,床鋪整齊。警方在垃圾桶內發現用過的衛生紙,但沒找到保險套,鄭女丈夫堅提告訴。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時,賓館服務生證稱兩人投宿前曾清理過房間,衛生紙是剛剛使用的。但羅否認和鄭女有性行為,只是談生意;鄭女辯稱,衛生紙是她擦嘴後丟棄。檢察官將衛生紙送往刑事警察局化驗,結果有鄭女和另名男子體液,並非羅的。
既然不是羅的精液,檢方昨天將羅姓男子處分不起訴。

檢方推斷,鄭女和羅姓男子開房間前,可能跟另名男子親熱過,這團衛生紙可能是鄭女性行為後墊在私處,進房間後再取出丟棄,致殘留有另名男子體液。鄭女丈夫得知自己至少戴兩頂綠帽,氣得發飆,但鄭女拒不說出情郎是誰,檢方也不能強迫,成為找不到對象的婚外情偷情案。


黎安萊姆絲公然外遇

黎安萊姆絲被爆與新片男主角艾迪西布萊恩外遇,她辯稱兩人「純談心」,但最新流出的影像中,他們又舌吻、又牽手,與舞者老公狄恩婚姻岌岌可危。
《醜女貝蒂》男演員艾迪西布萊恩和黎安合作新片傳出不倫戀,《US》雜誌網站公布狗仔拍攝的錄影帶,7日晚兩人在洛杉磯一家知名壽司餐廳約會,等不及生鮮上桌,先激情舌吻,再上演吮指回味,讓旁邊的客人看得目瞪口呆。之後黎安還靠在西布萊恩肩上哭訴婚姻不順。

西布萊恩自己也有個結婚8年的妻子,還生了兩個小孩,他宣稱兩人只是「好朋友」。

黎安的老公狄恩雖力保婚姻,但他也被爆是同志,結婚只是煙幕彈。

妻抓姦在床 外遇情婦年僅16歲

尖石鄉一名少婦懷疑經常徹夜不歸的丈夫外遇,昨凌晨拜託警員陪同捉姦,果然發現丈夫睡在別的女人床上,憤怒對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不過因為第三者只有十六歲,警方製作筆錄後,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外遇男子移送法辦。
警員嘆:「夜路走多終會遇鬼,偷腥還是會出問題的。」
發生十幾次性關係警方表示,二十七歲徐姓男子以打零工維生,與妻子(二十四歲)結婚三年多,育有三名子女 ;徐妻近來因為丈夫常夜不歸營,懷疑他外遇,暗中察訪果然發現她與一名曾姓女子過從甚密 ,甚至留宿曾女住處。
怒火中燒的徐妻昨凌晨一時許,會同新樂派出所警員前往捉姦,在屋外就透過窗戶看到先生與曾女同睡一床,叫門痛罵:「沒良心,背著我跟別的女人鬼混。」兩人低頭認錯,坦承在一起兩個多月,發生十幾次性關係。

曾女哀怨向警員表示,經友人介紹認識徐姓男子,當時就知道徐男已婚,兩個多月前徐男假藉酒醉,要求在她住處留宿一晚,半夜卻潛入她的房間霸王硬上弓,接下來幾天,又強迫她發生多次性關係,她最後深陷其中,心甘情願跟徐男在一起。


氣夫外遇!妻畫春宮圖咒 判離

知名的聽雨軒餐飲集團負責人洪紘治夫婦,結婚已經33年,但是妻子呂秋卻因為懷疑丈夫外遇,從2007年起,畫了170多張丈夫與其他女子的春宮圖,張貼先生辦公室,甚至以「下地獄」等字眼,詛咒丈夫,法官認定,這根本就是「精神外遇虐待」,判准兩人離婚跪坐在家中佛堂,聽雨軒集團的老闆娘呂秋雙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詞,2年前,呂秋當街攔車抓姦,被法院以強制罪判刑8個月,外遇問題沒解決,學算命的呂秋變本加厲,竟畫起丈夫跟其他女子的春宮圖,張貼在丈夫辦公室,多達170多張。圖畫上還加註詛咒的字眼,不但要先生下地獄,連自己的兒子都詛咒。她的先生洪紘治受不了,向法院請求離婚。


說到外雙溪的聽雨軒,在台北還真有名,早期是以餐廳附算命的方式起家,後期改走高檔吃到飽模式,在大台北開了四家分店,現在卻家務事鬧上法庭,夫妻倆都不願多談,而最高法院最後也以呂秋的行為,構成精神虐待,判准雙方離婚定讞。

咒罵外遇夫 婚姻挽回砸鍋

餐廳呂姓老闆娘抓洪姓丈夫通姦不成,反因阻擋「第三者」座車被依強制罪判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呂女一心想留住婚姻,但她手段激烈,厲言、畫圖詛咒、恐嚇丈夫,被最高法院認定構成「不堪同居的虐待」,判准洪的離婚請求。

呂女是台北市外雙溪一家餐廳的老闆娘,她懷疑丈夫外遇,曾找信社跟監,認定洪與小他約廿歲的邱姓女子有染,控告兩人通姦。雖然徵信社錄到洪姓男子與邱女「要的話有沒有力?」「很累喔」等曖昧對話,不過檢察官認為這些談話內容,不足認為兩人有通姦行為,處分不起訴。洪姓丈夫因而提起離婚訴訟,指他和太太結婚卅多年,她常早出晚歸,從未操持家計,且猜忌成性,把和他接觸的女性都當成外遇對象,常常狂打電話要他回家。

洪姓丈夫提出錄音帶證太太嚴重侵害他的尊嚴及身體安全,如「我詛咒你明年辦喪事、你兒子在街上被打死、要讓你斷手斷腳」等。洪還請孩子出庭,指證呂女常畫男女性器官圖樣,詛咒他「生殖器爛;下地獄吧,讓你永不得超生」並貼在餐廳洪的辦公桌旁。呂女解釋,丈夫與其他女人曖昧不明,他想要離婚,不時以言語刺激她,她個性耿直情緒化,盛怒下偶有過度反應,是人之常情。

法院認為,洪姓丈夫雖指與邱姓女子為債權、債務人關係,但對話曖昧,令人懷疑兩人關係並非單純;但呂女動輒詛咒先生、家人死亡、重病的次數及內容,已逾一般夫妻可以忍受的程度,判准兩人離婚。

過戶千萬財產掩外遇 男子遭妻怒告通姦

台中縣一名林姓男因遭妻子懷疑外遇,為安撫對方情緒,把名下土地及香菇寮設備等數千萬元財產移轉給她。
後來,事實證明他的確有外遇還生下小孩,讓妻子怒告通姦。
雖然他辯稱已透過財產過戶換得妻子原諒,但法官認為此舉是為掩飾外遇,仍然將他判刑5個月。
這連棟的鐵皮廠房原本是55歲林姓男子所有,經營香菇生意的他不但擁有大片土地還有菇寮,是鄰居眼中的大老闆。
但由於妻子懷疑他有外遇,兩人天天爭吵,在兒女的建議下,他把名下千坪土地、菇寮,加上廠房設備,近10的地價值數千萬統統過戶給妻子。
沒想到,財產過戶3個月後,太太衝到南投將先生抓姦在床,發現丈夫不但與相差27歲的女子外遇,雙方還育有一子,一氣之下怒告兩人通姦。
人到中年丈夫外遇,連附近鄰居也為此外遇問題提替林太太抱不平。
雖然林姓男子在法庭上宣稱,財產過戶時已獲得妻子諒解,但法官認為,過戶的契約書上沒有寫明妻子原諒外遇行為,此舉應該只是想「堵住妻子的嘴」,讓對方不再吵鬧,並不能算是和解書,仍然將他判5個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