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

徵信社新聞|通姦罪懲罰了誰 立委推動廢法

自立晚報2013319 下午11:01.. .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看似無男女差別對待的法條,卻在實質運作上造成對女性不利的法律效果,亦無法保障婚姻存續。
 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尤美女立委辦公室19日在立院聯合召開「廢除刑法第239條通姦罪」記者會,宣布推動廢除刑法通姦罪。目前已有潘維剛立委、野禸q教授、黃榮堅教授等國內釵h重量級刑法學者、法官、律師、社運團體等共同發起連署,後續亦將持續募集團體及個人連署,累積民意。
 記者會中,尤立委當場宣布將於立法院正式提案,以使性別平等關係落實於婚姻當中,倡議好聚好散的情感教育。
 記者會一開始,主持人 野禸q教授就針對法務部對通姦除罪化議題表示「再研議、蒐集外國法制、國情不同」的回應提出批判;她表示此議題在台灣已討論了二、三十年,法務部早應完成研究並定案。法務部在其他法律修法時往往以「外國立法例亦如是規範」為由作為論理依據,但關於廢除通姦罪卻改口稱我國與他國國情不同,法務部對於通姦除罪化的態度顯然過於消極。
 隨後,譚陽理事長、莊喬汝律師各自以實務經驗分享通姦罪存在對女性不利的案例,賴芳玉律師補充台灣通姦罪在法律上的變革,呼籲現在修法正是時候,她引用甄環傳裡的例子,通姦罪就宛如毒藥一般,看似有用卻後患無窮,只要有通姦罪存在就會讓人把希望都寄託於上,而不會加強其他維繫婚姻教育或其他可能方式,飲鴆止渴反而使人受傷更深。
 在台北大學法律系官曉薇助理教授及徐昌錦法官對通姦罪判決的實務研究中皆發現:通姦罪女性被定罪的人數高於男性,男性被撤告的比例則遠高於女性。這些研究皆顯示通姦罪在台灣形式上雖然可以「罰夫亦罰妻」,但實質上產生了性別不平等的效應,這是一條對於特定性別(特別是女性)不利的法律,已經構成司法院釋字666號中指明的實質歧視。
 從實務操作層面看來,通姦罪的存在,實質造成了懲罰更多女性的效果,無論是懲罰女性第三者,還是懲罰外遇的太太。通姦罪無法阻止社會上普遍可見的男性外遇,但是受到刑法懲治卻是女性為多。這也突顯了刑事通姦罪不合理,一條形式上看似平等的法律,卻因為社會對於男性外遇的容忍遠遠高於女性,造成性別不平等的法律效果。
 譚陽理事長以自己走過婚姻的心路歷程,以及長年陪伴失婚婦女的經驗,提醒女性要想清楚自己要什麼,如果只是想出一口怨氣,想讓先生知道自己做錯了,無論是要報復、要挽回婚姻或是找出先生為什麼外遇的答案,提告通姦罪絕對不是好辦法。提告通姦罪換來的,可能是雙方再也無法挽回的冰冷感情,為了抓姦成功而求助徵信社,可能導致傾家蕩產。
 譚理事長分享她看到的故事,有些奮力抓姦的大老婆,在徵信社散盡錢財,也不見得能夠取得有力的證據,獲得有利的刑事訴訟結果;有些人則是好不容易告成了,和老公的感情也決裂了,甚至眼睜睜看老公幫第三者付律師費,或交出易科罰金給國庫了事;更多時候,是大老婆撤回對先生的告訴,只告第三者,卻演變成兩個女人還在互告(大老婆可能被控告妨害秘密罪、毀損罪、傷害罪等),男人就已另結新歡的局面。她勸先生外遇的婦女,不要相信徵信社的不實廣告,徵信社抓姦不可能挽救婚姻危機,更不可能贏回先生的心,女人情感獨立才是上上策。譚陽理事長分享其自身的經驗,當初很感謝自己沒有抓姦,放了前夫也放了自己。後來前夫才對她說:「謝謝妳當初沒有抓,妳真的是個有情有義的女人。」譚陽笑笑的說:「對阿,我也覺得。」現在兩人不相虧欠,生活得非常愜意與自在。
 莊喬汝律師也以三段實務經驗,說明通姦罪存在對女性的不利情形,呼籲應盡速廢除刑法通姦罪。首先,是已經分居十三年的夫妻,平日幾乎不往來也沒有任何接觸,在丈夫知道妻子另交男友後,不甘被戴綠帽就天天到妻子住處,以提告通姦罪作為要脅要求發生性行為,侵害妻子性身體自主權;另外則是丈夫外遇,妻子憤而提告,法院審理中丈夫與第三者聯成一氣對抗妻子,最後雖然判決通姦罪成立,丈夫和第三者各被判處三個月得易科罰金,但是第三者的罰金仍是由丈夫以其婚後財產代為支付,令妻子情何以堪。第三段經驗則是丈夫外遇,妻子委託徵信社捉姦,看到丈夫與第三者偷情的光碟證據更為傷心,最後心灰意冷決定離開這段婚姻與這個人;撤告知後卻發現當初委託徵信社時所簽訂契約中有一條是願意支付一半和解金或是預定賠償金給徵信社作為報酬,預定賠償金為四百萬,為了捉姦妻子必須支付兩百萬報酬給徵信社,既傷心又破財,也無助於維繫婚姻。
 三十年前,小梅的母親懷孕後才發現自己所愛且要共度一生的男人已婚,在台灣六零年代的保守社會氛圍裡,墮胎不合法且代價高昂,小梅的母親只好選擇把孩子生下來。孩子出生之後,儘管氣憤對方的欺騙,但是當時民風保守,未婚媽媽備受歧視、私生子被視為「災害」,有著大量壓力與汙名。為了避免被左鄰右舍指指點點,小梅的母親只好繼續和對方在一起,維持家庭完整樣貌的表象。就算真的要對小梅的母親科以通姦罪的刑事懲罰,但母親何辜,孩子又何辜?
 刑事通姦罪的存在,也使得非婚生子女一出生即成為父母犯罪之證據,嚴重傷害非婚生子女的人性尊嚴。有些第三者生下的非婚生子女,因為怕被元配知道不敢報戶口,導致這些孩子,一出生就被剝奪社會福利、健康保險與受教權。
 除此之外,通姦罪還可能牽連的無辜第三人,例如,著名的師大女學生案,原本是被老師性騷擾的受害女學生,最後竟反被師母提告通姦罪,最後通姦罪成巧w罪,還得負擔50萬精神損害賠償。
 有鑑於通姦罪對於平等的婚姻關係不但無益,反而有害,尤美女立委將提案修法,廢除刑法上的通姦罪。婦女新知董事長陳昭如表示,被背叛的情感傷害無法透過刑罰來修復,刑罰也無助於重建情感關係,通姦罪對女人不公、對小孩不利,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起廢除刑法通姦罪的連署,已獲得尤美女立委與潘維剛立委、婦運與人權團體、學界、律師與司法實務界的支持,包括國內重量級刑法學者野禸q教授、黃榮堅教授以及釵h法學者等均為連署發起人。婦女新知基金會呼籲各界加入連署,並要求朝野各政黨共同支持通過廢除通姦罪的修法提案。2013/3/19




徵信社新聞|女與警開房間 辯整理儀容也過關

自由時報201342 上午6:16.. .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蘆洲分局員警郭鎮文與銀行理財顧問陳宥蓁,相約上汽車旅館被元配當場抓姦,陳女出庭時辯稱「只是在整理儀容」,獲檢方不起訴;不過陳女簽下「絕交條款」,答應不再與郭交往,卻又被拍到兩人「熊抱」雙載,法院判陳女違約,要賠元配40萬元。
 違絕交條款 判賠元配40
 元配郭太太指控,前年6月她就發現丈夫與陳女有姦情,陳女簽切結承認姦情,答應不會再與郭聯絡,懇求別提告;不料同年9月,徵信社帶她去摩鐵抓姦,抓到兩人同處一室,陳女當場承認剛和郭交歡,老公則是力挺情婦,痛罵老婆:「你為什麼要把事情鬧大?想害我失業才高興嗎?」
 郭太太說,三方原本要去派出所做筆錄報案,老公說不能給同事知道,才改去速食店「喬」。
 和解書中,陳女願分22期賠償元配200萬元,並立有「絕交條款」,承諾即日起不再以任何形式與郭聯絡,否則須再賠200萬元。之後陳女先後付給元配135萬元。
 然而2個月後,郭員和陳女又被徵信社拍到,兩人熊抱共騎機車,在郭家附近牽手、擁抱,共進早餐,消夜還一起吃生猛海鮮,證明仍持續交往中,元配認為陳女一再欺騙,控告對方違約。
 不過陳女堅稱,她和郭某只是單純業務理財關係,在五股的夏慕摩鐵被徵信社抓姦那次,只是相約碰面爬山談投資,「下山時我月事來了,才改去摩鐵談,我們只是去整理儀容和聊天」,兩人一走出房門,就被陳女帶著一群人對她猛拍照,還說現場有記者,她怕丟臉才被迫簽下和解書,非出於自願。郭太太則說,「是她自己求著簽和解書,沒人逼她」。
 台北地院判決,「絕交條款」未違反善良風俗,陳女確實違約亂人家庭,考量她月薪3萬元,判她應賠40萬元違約金。
 通姦查無實據不起訴

 郭員的妻子也控告陳女和丈夫通姦,但陳女改口不認姦情,且查無直接證據,檢方不起訴。

徵信社新聞|姊妹淘赴美待產 接收她老公賠10萬

自由時報201313 上午4:20.. .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黃立翔、張瑞楨/綜合報導〕姊妹淘的背叛!林姓男子趁趙姓妻子在美待產,勾搭妻子的姊妹淘陳女,後來喜獲麟兒的林男,顧不得妻子攜子返台,跨年夜還與陳女直奔飯店,被妻子委託徵信社捉姦,雖然通姦罪證不足不起訴,妻子仍訴請離婚;背叛的代價讓林男失去婚姻,還要賠償前妻100萬元定讞;台北地方法院也判決,陳女應賠償趙女10萬元。
 判決指出,苦主趙女和小三陳女是在美國讀大學時的同學兼好友;趙女95年認識丈夫林某後交往,98年結婚,婚前並將手帕交陳女介紹給丈夫認識。
 992月,趙女到美國待產,同年5月帶剛滿月的兒子返台後,才發現在她赴美期間,丈夫和陳女密切往來、通聯,經常私下約會。
 不料林男出軌行為並未隨著妻兒返國稍加收斂,仍常在下班後藉故外出12小時,到凌晨1點多才回家,兩人為了陳女多次大吵,趙女見挽不回丈夫的心,起意捉姦。
 99年底跨年夜,林某與陳女相約到高雄義大世界跨年,倒數結束後共赴高雄市華園飯店,預約時還指定房號「777」,卻不知老婆早一步透過徵信社接獲「線報」,以回娘家為由避開丈夫耳目,實則待命捉姦。
 「只有婚外情 沒有通姦」
 100年元旦凌晨140分,趙女由警察和徵信社陪同去飯店「抓猴」,進門時,陳女剛洗完澡,頭戴浴帽,沒穿衣服,全身僅披浴袍,露肩又露背,林男雖穿好牛仔褲,但上身襯衫只扣一顆扣子,沒穿內衣,露出小肚肚。
 警方調查時,兩人否認通姦,林某只承認和陳女私下約會,陳女答辯說,是因趙女堅持回娘家,林才會邀她跨年,順便抒發妻兒未歸的苦悶,強調「我們只有婚外情,沒有通姦」,最後兩人通姦罪獲不起訴。
 訴請離婚 老公判賠100
 不過趙女以此案為由訴請離婚,高院判准定讞,林男連帶被判應賠償趙女100萬元,並須每月支付兒子扶養費與教育費至成年。

 趙女又控陳女侵害婚姻權求償100萬元,法官認為陳女在某汽車大廠擔任管理師,月薪只有3萬多元,只判賠10萬元,仍可上訴。趙女昨不在家,趙女弟弟表示,姊姊離婚後一直單身。而陳女住處無人回應,對面一位居民說,這家人已經搬走了,不知搬去哪裡。

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小金爆他偷吃兼告盜竊

作者: 林怡秀、徐紀琤╱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2013416週二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5:30.. .
中國時報【林怡秀、徐紀琤╱台北報導】
 金友莊(小金)15日錄年代《麻辣直通車》,爆料曾請徵信公司調查高凌風,握有他「玩太凶」的證據,才死心和他離婚,更再指他去年3月偷走房子抵押協議書,把房子抵押給朋友,她受不了他一再賴帳,表示近期將對他提告。高凌風昨無奈說:「我生病,現在她是有麥克風的人,我無法隨她起舞,我沒做過什麼對不起她的事。」
 兩人離婚,協議高要給小金湯泉房子和贍養費,但湯泉房子還增貸1000多萬,高答應把靜岡房子抵押給她,卻偷走抵押協議書,2月答應還錢,又沒履行,她透過民事訴訟和高開調解庭,高無誠意解決,她才決定告高盜竊等罪名。

 小金說,1年來她百般忍讓,「但他實在吃人夠夠」,才忍無可忍採取行動,高凌風昨態度淡然:「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她去,她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她罵我就是幫我消業障,母娘慈悲,謝謝她。」

徵信新聞|〈旅館開房間〉保險套只有男體液 不算通姦

自由時報 2013226 上午4:24.. .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打手槍」不構成通姦罪
劉姓婦人懷疑林姓丈夫外遇,請徵信公司人員到汽車旅館蒐證,趁林和未婚陳女離開後,在房間找到保險套、衛生紙等物,劉婦憤而控告兩人通姦;不過,高雄地檢署將保險套、衛生紙等物及兩人唾液,送往刑事局做DNA鑑定,證實保險套和衛生紙上皆僅有林男精液,並未發現陳女體液,認定兩人沒有「性器官接合」,處分不起訴。
 法界人士表示,通姦罪必須男女性器官「接合」才算數,若男方單純手淫,或女方幫忙「打手槍」、「口交」等,都不構成犯罪要件。
 劉婦懷疑丈夫出軌,去年1月間起,將錄音筆放在他車內,又請徵信公司人員蒐證。同年629日,徵信公司人員發現林和未婚陳女進入高雄市「歐閤經典」汽車旅館,並趁兩人離開後,進入房間內採證,起獲保險套、衛生紙等物,憤而控告兩人涉嫌在車內、旅館前後共「炒飯」5次。

 據了解,林男指稱,其妻提出的衛生紙和保險套等證物,有可能是在家裡「辦事」後留下來的,堅稱在旅館和陳女純聊天。陳女也說,怕朋友和林妻誤會,見面地點都約在車上、旅館和公園,並否認通姦

徵信新聞|前體育女主播夫吃嫩女 妻怒告小三

NOWnews 2013315 下午12:47..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體育台張姓前女主播,去年揭發王姓丈夫和大學剛畢業的林姓女子密戀,不料王男卻因此要求離婚;張女進而以徵信公司跟監拍到的兩人當街擁吻照片,怒告林女民事侵害婚姻權,並求償60萬元。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林女須賠償新台幣6萬元。
 根據了解,張女事後找徵信公司跟監,拍到王男和林女兩人當街「喇舌」照片,但因想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並沒打算要僱徵信公司抓姦,因而數次傳簡訊質問林女:「介入別人家庭是否心安?」要求林女不要破壞她的家庭。
 林女一開始雖然答應不再來往,但之後卻依然故我,所以張女才會憤而以照片為證,提起林女侵害婚姻權民事訴訟,並求償新台幣60萬元。
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與王男互動太過親暱,已達不法侵害張女配偶權程度;但審酌林女年紀尚輕,初入社會思慮不詳、識人不明,因此判決須賠償新台幣6萬元。


徵信新聞|火辣人妻抓猴成徵信公司老闆 名人球星偷情全都曝

NOWnews 2013129 下午5:27.. .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偶像劇掀起抓小三熱潮,女性朋友為了活逮老公、男友偷吃花招百出,還有那些穿著亮麗迷人的女子躲在高檔酒吧內,看似和一般下班後的小資女孩沒什麼兩樣,卻正在偷偷用針孔拍下英國球星偷情的過程,她們正是麗貝卡.簡(Rebecca Jane)和她的女特務偵探團隊。
 6年多前,麗貝卡懷孕期間懷疑老公在外偷吃,經歷求救數位男偵探後決定親自抓猴,她跟蹤老公並成功拿到證據。麗貝卡認為,女性天生善於觀察較敏感又愛管閒事,較男性適合當私家偵探,索性成立一間女子偵探社(徵信公司)
 麗貝卡透露,除了捉姦以外,她遇過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例是一名客戶遭妻子領光聯名戶口內的數千英鎊,接著跟人落跑,不過這名客戶卻絲毫不在乎錢,一心只想找回被妻子帶走的寵物雪貂。
 麗貝卡的偵探社成立僅3年,卻已駐足倫敦、曼徹斯特和斯德哥爾摩,每年國內外的生意多到難以計算,且28歲的她除了從失婚婦女變成偵探社(徵信公司)老闆,還將經歷出書,更令人欣慰的是麗貝卡已再婚。

徵信網見解:國外的偵探社在台灣稱為徵信公司

徵信新聞|花名在外 檢調強碰徵信公司

自由時報 201314 上午4:30...
愛喝花酒 老婆僱人跟監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周敏鴻、邱奕統/綜合報導〕國民黨籍桃園縣復興鄉代會主席張永專不僅向廠商索回扣,這次檢調還掌握他常要求喝花酒,連老婆都懷疑他有小三,暗僱徵信公司人員跟監,常意外和檢調「強碰」,形成「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情形。
 國民黨籍桃園縣復興鄉代會主席張永專。( 記者邱奕統翻攝 )張永專於95年當選桃園縣復興鄉代,隔年因涉嫌利用兄長的農莊經營地下錢莊,被警方依重利、恐嚇送辦,還被提報為治平對象,最後獲判緩刑;99年獲連任,年僅40歲的他並當選主席。
 張永專涉收回扣被逮,復興鄉長林信義與鄉代都不敢置信;昨天還有選民從南部搭車北上到代表會表達關心。
 辦案人員說,張永專是有名的妻管嚴,張妻曾嗆他「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哪」,張永專瞞著太太喝花酒,私下照常偷吃粉味。
 張永專講電話很小心,電話中從不談與採購有關的事情,辦案人員跟監很艱辛,發現他最愛到桃園的中國城、天上人間兩家高檔酒店消費嫖妓,偶爾到越南妹的卡拉OK作樂,幾乎夜夜笙歌,天天花天酒地,最近迷上身材姣好的坐檯妹,常送花並登門捧場,事後卻找廠商付帳。
 張永專常一整晚喝花酒,但前晚應訊時卻一度使出拖延戰術,頻稱身體差、想休息。



徵信新聞|中市立委補選 民進黨懸賞千萬抓賄

自由時報 2013122 上午4:20.. .
〔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楊政郡、張軒哲/綜合報導〕民進黨全力拚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的勝選,佈下天羅地網查賄,黨中央昨宣布委託五家徵信公司查賄、懸賞與法務部同額的查賄檢舉獎金一千萬元。民進黨砲轟過去多次選舉國民黨買票,發言人林俊憲並要求「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不要再買票!」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與蔡其昌、尤美女等六名立委,昨也拜會台中地檢署,呼籲檢調單位啟動查賄。立委透露,這次補選,請客吃飯氾濫,還傳出透過特定樁腳,以戶為單位期約賄款,工作費選前支付、賄款則選後支付等傳聞;還有候選人積極安排選民投票的接送交通工具,也有違法之虞。
 對於民進黨選前祭出高額查賄檢舉獎金,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競選總部指出,綠營意有所指地說要檢調單位查賄選,顏寬恒也要求司法抓賄不要只針對特定候選人。
 顏寬恒總部:綠別惡人先告狀
 顏寬恒總部表示,絕對唾棄一切有關賄選等不法情事,但也希望民進黨不要一到選舉就隨意抹黑、惡人先告狀。民進黨意有所指地說要檢調查察賄選,但是否到時又用聽說等無中生有的事件來抹黑別人?這些惡意謾罵也要檢調單位好好調查,希望雙方在公平競爭的前提下,讓鄉親見識一場君子之爭。
 中市立委補選進入最後一週,民進黨除了拉抬該黨提名人陳世凱的選情,並特別加強查賄,黨主席蘇貞昌今天將再度南下台中為陳世凱大掃街、並參加龍井區的造勢晚會,全力輔選陳世凱上壘。
 林俊憲指出,過去馬英九所提名的國民黨籍立委、鄉鎮市長、縣市議員候選人中,有四十人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其中有三十七人買票,其他三件是涉及幽靈人口,還有十五人的案件還在審理中;如果再加上村里長、鄉鎮市代表,賄選案件多得不得了,馬英九把清廉、改革掛在嘴邊,但在馬主席任內,國民黨卻更會買票。
 林俊憲提出民進黨反賄選的六招,第一招是全面大鎖定,掌握可能買票的名單進行鎖定;其次,民進黨委託五家徵信公司業者利用高科技器材進行查賄。據了解,這是民進黨首度結合高達五家徵信公司,簽約的徵信公司最多的一次。
 第三招,民進黨成立「守護者聯盟」,在補選選區內二百零三個投開票所佈建約六百個監票人員,全面查賄。

 面對賄選行情傳出一票一千元,林俊憲說,民進黨的第四招是懸賞與法務部同額的查賄檢舉獎金最高一千萬元,希望選民拒絕一千元,與其拿一千元,不如來賺一千萬元查賄檢舉獎金。至於第五招,則是呼籲選民利用手機進行全面大蒐證。

徵信新聞|老公車震妻抓狂 破窗搶褲拍他「遛鳥」

自由時報 2013328 上午8:42.. .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5歲彭姓婦人目睹小她兩歲的徐姓丈夫,竟與女菲勞搞車震,氣得用鐵鎚打破車窗,抵死揪住丈夫的內褲,還交代徵信公司人員「趕快拍下不要臉的畫面!」果然拍到姦夫「露鳥照」當呈堂證物。
 反被老公控告
 本案也搞得兩敗俱傷,高等法院昨將徐某依通姦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15萬元確定;彭婦也被依傷害、強制罪合併判20天拘役,得易科2萬元,全案定讞。
 妻判刑不後悔
 抓姦卻落得挨告,彭婦堅定說:「沒什麼好後悔的!」歷經車震抓姦風波,徐某已訴請離婚,正在法院審理,女菲勞也已返菲。
 老公還辯沒通姦
 誇張的是,車震時,徐某明明下半身光溜溜,沒穿內褲的女外勞跨坐他大腿上,兩人一上一下震動,徵信公司也拍到徐的露鳥照,錄影光碟經法庭勘驗無誤,但徐男出庭時仍硬拗「性器沒插入,不算通姦」;但高院法官認為辯詞太誇張,認定通姦
 判決書指出,9912月,徐男開車載菲籍女外勞,到桃園縣一處偏僻路邊,彭婦會同徵信公司跟蹤,見車停妥不久,車體就開始上下劇烈震動,從窗外看去,車內兩人身影在駕駛座相互交疊,彭婦氣得抄起一根鐵鎚打破車窗,碎玻璃刺得光溜溜的兩人滿身是血。
 危急時刻,徐某想趕快拉上內褲,但彭婦眼明手快,使勁揪住內褲不給他穿,又叫徵信公司人員「趕快拍下不要臉的畫面!」也因為這樣,彭婦除了傷害罪之外,也被夫控強制罪。

 記者昨連繫不上徐某,徐的律師羅美棋辦公室表示,只負責一審委任,未負責上訴辯護工作,不便表示意見,也不便連繫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