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欽/台北報導】國內知名徵信公司一統徵信任姓副董事長與2名外務調查員,前年3月接受顧姓女子委託,調查她 先生外遇事件,被控在小三家裝設針孔監控,檢方調查後,依妨害秘密罪起訴任男等3人,但台北地院認為,偷窺部分小三已撤告,而任等人也沒將畫面提供顧女觀看,判3人無罪。
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小金爆他偷吃兼告盜竊
作者: 林怡秀、徐紀琤╱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16日 週二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5:30.. .
中國時報【林怡秀、徐紀琤╱台北報導】
金友莊(小金)15日錄年代《麻辣直通車》,爆料曾請徵信公司調查高凌風,握有他「玩太凶」的證據,才死心和他離婚,更再指他去年3月偷走房子抵押協議書,把房子抵押給朋友,她受不了他一再賴帳,表示近期將對他提告。高凌風昨無奈說:「我生病,現在她是有麥克風的人,我無法隨她起舞,我沒做過什麼對不起她的事。」
兩人離婚,協議高要給小金湯泉房子和贍養費,但湯泉房子還增貸1000多萬,高答應把靜岡房子抵押給她,卻偷走抵押協議書,2月答應還錢,又沒履行,她透過民事訴訟和高開調解庭,高無誠意解決,她才決定告高盜竊等罪名。
小金說,1年來她百般忍讓,「但他實在吃人夠夠」,才忍無可忍採取行動,高凌風昨態度淡然:「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她去,她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她罵我就是幫我消業障,母娘慈悲,謝謝她。」
徵信新聞|〈旅館開房間〉保險套只有男體液 不算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2月26日 上午4:24.. .
劉姓婦人懷疑林姓丈夫外遇,請徵信公司人員到汽車旅館蒐證,趁林和未婚陳女離開後,在房間找到保險套、衛生紙等物,劉婦憤而控告兩人通姦;不過,高雄地檢署將保險套、衛生紙等物及兩人唾液,送往刑事局做DNA鑑定,證實保險套和衛生紙上皆僅有林男精液,並未發現陳女體液,認定兩人沒有「性器官接合」,處分不起訴。
劉婦懷疑丈夫出軌,去年1月間起,將錄音筆放在他車內,又請徵信公司人員蒐證。同年6月29日,徵信公司人員發現林和未婚陳女進入高雄市「歐閤經典」汽車旅館,並趁兩人離開後,進入房間內採證,起獲保險套、衛生紙等物,憤而控告兩人涉嫌在車內、旅館前後共「炒飯」5次。
據了解,林男指稱,其妻提出的衛生紙和保險套等證物,有可能是在家裡「辦事」後留下來的,堅稱在旅館和陳女純聊天。陳女也說,怕朋友和林妻誤會,見面地點都約在車上、旅館和公園,並否認通姦。
徵信新聞|前體育女主播夫吃嫩女 妻怒告小三
NOWnews – 2013年3月15日 下午12:47..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體育台張姓前女主播,去年揭發王姓丈夫和大學剛畢業的林姓女子密戀,不料王男卻因此要求離婚;張女進而以徵信公司跟監拍到的兩人當街擁吻照片,怒告林女民事侵害婚姻權,並求償60萬元。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林女須賠償新台幣6萬元。
林女一開始雖然答應不再來往,但之後卻依然故我,所以張女才會憤而以照片為證,提起林女侵害婚姻權民事訴訟,並求償新台幣60萬元。
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與王男互動太過親暱,已達不法侵害張女配偶權程度;但審酌林女年紀尚輕,初入社會思慮不詳、識人不明,因此判決須賠償新台幣6萬元。
徵信新聞|火辣人妻抓猴成徵信公司老闆 名人球星偷情全都曝
徵信新聞|花名在外 檢調強碰徵信公司
自由時報 – 2013年1月4日 上午4:30...
愛喝花酒 老婆僱人跟監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周敏鴻、邱奕統/綜合報導〕國民黨籍桃園縣復興鄉代會主席張永專不僅向廠商索回扣,這次檢調還掌握他常要求喝花酒,連老婆都懷疑他有小三,暗僱徵信公司人員跟監,常意外和檢調「強碰」,形成「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情形。
國民黨籍桃園縣復興鄉代會主席張永專。( 記者邱奕統翻攝 )張永專於95年當選桃園縣復興鄉代,隔年因涉嫌利用兄長的農莊經營地下錢莊,被警方依重利、恐嚇送辦,還被提報為治平對象,最後獲判緩刑;99年獲連任,年僅40歲的他並當選主席。
張永專涉收回扣被逮,復興鄉長林信義與鄉代都不敢置信;昨天還有選民從南部搭車北上到代表會表達關心。
辦案人員說,張永專是有名的妻管嚴,張妻曾嗆他「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哪」,張永專瞞著太太喝花酒,私下照常偷吃粉味。
張永專講電話很小心,電話中從不談與採購有關的事情,辦案人員跟監很艱辛,發現他最愛到桃園的中國城、天上人間兩家高檔酒店消費嫖妓,偶爾到越南妹的卡拉OK作樂,幾乎夜夜笙歌,天天花天酒地,最近迷上身材姣好的坐檯妹,常送花並登門捧場,事後卻找廠商付帳。
張永專常一整晚喝花酒,但前晚應訊時卻一度使出拖延戰術,頻稱身體差、想休息。
徵信新聞|中市立委補選 民進黨懸賞千萬抓賄
自由時報 – 2013年1月22日 上午4:20.. .
〔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楊政郡、張軒哲/綜合報導〕民進黨全力拚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的勝選,佈下天羅地網查賄,黨中央昨宣布委託五家徵信公司查賄、懸賞與法務部同額的查賄檢舉獎金一千萬元。民進黨砲轟過去多次選舉國民黨買票,發言人林俊憲並要求「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不要再買票!」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與蔡其昌、尤美女等六名立委,昨也拜會台中地檢署,呼籲檢調單位啟動查賄。立委透露,這次補選,請客吃飯氾濫,還傳出透過特定樁腳,以戶為單位期約賄款,工作費選前支付、賄款則選後支付等傳聞;還有候選人積極安排選民投票的接送交通工具,也有違法之虞。
對於民進黨選前祭出高額查賄檢舉獎金,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競選總部指出,綠營意有所指地說要檢調單位查賄選,顏寬恒也要求司法抓賄不要只針對特定候選人。
顏寬恒總部:綠別惡人先告狀
顏寬恒總部表示,絕對唾棄一切有關賄選等不法情事,但也希望民進黨不要一到選舉就隨意抹黑、惡人先告狀。民進黨意有所指地說要檢調查察賄選,但是否到時又用聽說等無中生有的事件來抹黑別人?這些惡意謾罵也要檢調單位好好調查,希望雙方在公平競爭的前提下,讓鄉親見識一場君子之爭。
中市立委補選進入最後一週,民進黨除了拉抬該黨提名人陳世凱的選情,並特別加強查賄,黨主席蘇貞昌今天將再度南下台中為陳世凱大掃街、並參加龍井區的造勢晚會,全力輔選陳世凱上壘。
林俊憲指出,過去馬英九所提名的國民黨籍立委、鄉鎮市長、縣市議員候選人中,有四十人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其中有三十七人買票,其他三件是涉及幽靈人口,還有十五人的案件還在審理中;如果再加上村里長、鄉鎮市代表,賄選案件多得不得了,馬英九把清廉、改革掛在嘴邊,但在馬主席任內,國民黨卻更會買票。
林俊憲提出民進黨反賄選的六招,第一招是全面大鎖定,掌握可能買票的名單進行鎖定;其次,民進黨委託五家徵信公司業者利用高科技器材進行查賄。據了解,這是民進黨首度結合高達五家徵信公司,簽約的徵信公司最多的一次。
第三招,民進黨成立「守護者聯盟」,在補選選區內二百零三個投開票所佈建約六百個監票人員,全面查賄。
面對賄選行情傳出一票一千元,林俊憲說,民進黨的第四招是懸賞與法務部同額的查賄檢舉獎金最高一千萬元,希望選民拒絕一千元,與其拿一千元,不如來賺一千萬元查賄檢舉獎金。至於第五招,則是呼籲選民利用手機進行全面大蒐證。
徵信新聞|老公車震妻抓狂 破窗搶褲拍他「遛鳥」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28日 上午8:42.. .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5歲彭姓婦人目睹小她兩歲的徐姓丈夫,竟與女菲勞搞車震,氣得用鐵鎚打破車窗,抵死揪住丈夫的內褲,還交代徵信公司人員「趕快拍下不要臉的畫面!」果然拍到姦夫「露鳥照」當呈堂證物。
反被老公控告
妻判刑不後悔
誇張的是,車震時,徐某明明下半身光溜溜,沒穿內褲的女外勞跨坐他大腿上,兩人一上一下震動,徵信公司也拍到徐的露鳥照,錄影光碟經法庭勘驗無誤,但徐男出庭時仍硬拗「性器沒插入,不算通姦」;但高院法官認為辯詞太誇張,認定通姦。
判決書指出,99年12月,徐男開車載菲籍女外勞,到桃園縣一處偏僻路邊,彭婦會同徵信公司跟蹤,見車停妥不久,車體就開始上下劇烈震動,從窗外看去,車內兩人身影在駕駛座相互交疊,彭婦氣得抄起一根鐵鎚打破車窗,碎玻璃刺得光溜溜的兩人滿身是血。
記者昨連繫不上徐某,徐的律師羅美棋辦公室表示,只負責一審委任,未負責上訴辯護工作,不便表示意見,也不便連繫徐某。
徵信新聞|妻抓姦夫外遇嘿咻 夫辯稱:性器官未結合
NOWnews – 2013年2月25日 下午1:56.. .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外遇偷情,妻子發現後找徵信公司跟拍,果然發現丈夫正在與小三「嘿咻」,她目睹之後準備抓姦時,丈夫竟然不顧自己還全身赤裸,跳下床來強推鐵門阻擋妻子進門,婦人硬擠其胸部還在鐵門夾擊下受傷,但卻也因為她這一擠,順利讓徵信公司業者蒐正成功,婦人提告也因此勝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前年10月,一名施姓婦人與連姓丈夫結婚多年,2人都已年屆60歲,並育有2子。連男過去曾從事營造業,目前則是無業狀態。施婦懷疑丈夫出軌,當時便請徵信公司人員調查,果真發現他與一名越南籍的阮姓婦人有染,於是便和徵信公司人員前往丈夫在內湖的出租套房準備抓姦。
施婦與徵信公司人員在門外等候,不久屋內便傳來女子的呻吟聲,施婦便打開房門,見到丈夫正賣力的「嘿咻」,氣得當場大罵「怎麼可以做這種事!」連男一聽故不得全身赤裸,先向太太丟擲鐵椅,再將她往鐵門外擠,施婦擔心徵信公司人員蒐證不及,應從鐵門往內擠,結果胸部慘遭夾傷,一度痛到哇哇大叫,卻也讓徵信公司人員順利蒐證。
施婦事後向丈夫和阮婦提告通姦,並告丈夫傷害,連男在出庭時表示,蒐證畫面僅只有「肢體動作」,並未拍到性器官結合,更瞎掰當時「天氣熱,裸體聊天」,僅承認「抱在一起親熱」,否認有通姦事實。但施婦曾說「雖然只有幾秒鐘,我卻永遠不能忘掉!」法官也不採信連男說法,判決連男賠償施婦40萬元,並被依通姦和傷害各判刑4月和拘役40天。2人也在去年8月離婚。
徵信新聞|抓妻外遇裝GPS 「吃七碗」老闆挨告
TVBS – 2013年5月15日 下午1:16.. .
台中市知名油飯「吃七碗」負責人,懷疑妻子外遇出軌,不只找徵信公司跟拍,還在妻子座車下加裝衛星定位追蹤器,結果沒有抓到妻子出軌證據,偷裝GPS行徑還被妻子發現報警,警方依照違反電信法,以及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
招牌油飯,淋上滷肉和幾片小黃瓜,台中知名的「吃七碗」油飯,每到用餐時間,店內幾乎座無虛席,但老闆和老闆娘卻為了家務事,鬧上媒體版面,老闆娘指控丈夫,在她車上裝追蹤器,要抓出軌證據,但她說自己明明沒有,一氣之下,報警處理。
老闆娘澄清,自己根本沒有外遇,都是丈夫疑神疑鬼,去年7月,一口氣花了17萬多,找徵信公司在她座車下裝GPS、錄音,並且跟監蒐證。老闆李垂欣:「大家都在風聲說,我妻子被男人載走,什麼人、什麼人。」記者:「現在被告了,你怎麼辦?」李垂欣:「我也沒辦法啊。」
徵信新聞|台商妻買凶 跨海對陸工潑酸
作者: 陳志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6日 上午5:30.. .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五十九歲曾玉英,因丈夫在大陸開公司,與大陸員工劉科有紛爭,她為替丈夫出氣,找上徵信公司,花費一百多萬元,兩度委託徵信公司派員赴大陸「教訓」劉。劉第一次被痛毆,曾婦仍不滿意,再教唆徵信公司二度派人跨海對劉潑硫酸毀容。
事後,兩岸警方聯手查出,徵信公司副總經理沈錦新、業務經理邱志偉、調查員陳成柏與范嘉麟、曾玉英五人涉案。曾、邱、陳三人,遭台北地檢署依教唆重傷害罪、重傷害罪起訴。潑硫酸的范嘉麟,已被大陸深圳市法院判刑十二年確定,目前在大陸服刑;沈錦新被深圳市廣田區人民法院判刑十年,上訴中。
老闆娘替夫出氣 徵信公司珠海逞凶
起訴書指出,曾玉英因台商丈夫在大陸開設公司,常因公司事務與大陸員工劉科起口角,曾婦身為老闆娘,對於劉的言行極為不滿。
曾婦九十七年三月間,自稱是「張姓女子」,打電話給一統徵信經理邱志偉,委託派員到大陸「教訓」劉。邱接案後,告知主管沈錦新,沈、邱與曾婦相約見面,並在車上討論「教訓」細節;曾婦以五、六十萬代價,委託徵信公司執行「報復計畫」,要求徵信公司要把劉打成重殘或毀容,方能消她心頭之恨。
頭破血流嫌輕 再下令要讓他毀容
沈先指示徵信公司調查員陳成柏,赴大陸珠海調查劉的住居所、上班地點、汽車車牌、生活作息,還指示聯絡大陸人「阿明」對劉下手。
九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深夜,阿明與兩名同夥在深圳市某幼兒園門口,持棍棒痛毆劉,打到頭破血流;曾婦得知劉傷勢不算重傷,又於同年六月再花費五、六十萬,教唆徵信公司沈、邱派員赴大陸對劉潑硫酸。
同年六月底,陳成柏再赴大陸,調查劉平日活動範圍,沈、邱聯絡友人「阿健」范嘉麟赴大陸與陳會合;七月十四日上午,陳、范尾隨劉到某醫院停車場,劉一下車,范就將整瓶硫酸朝劉臉上倒去,除身體多處受傷,也遭毀容重傷害。事後陳、范開車逃逸,當天搭機逃回台灣,沈交付十八萬酬謝范。
五嫌起訴、判刑 老闆娘全盤否認
劉後來向深圳市公安局報案,去年間,沈錦新、范嘉麟前往大陸,自認事隔多年,潑硫酸一案早已煙消雲散,沒想到兩人一進入大陸,就被公安逮捕到案。
刑事局則將人在台灣的邱志偉、曾玉英、陳成柏移送北檢偵辦、邱、陳兩人一度被羈押,據了解,曾玉英對於教唆徵信公司到大陸潑硫酸一事,全盤否認。
徵信新聞|妻忘登出FB 夫捉姦免在床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楊姓女子紅杏出牆,與蕭姓男子透過臉書談情說愛,楊女上完臉書後卻忘記「登出」,丈夫後來透過臉書得知兩人「不能說的秘密」 而提告;法官認為雖未抓姦在床,但臉書中充滿偷情者疑心及研究反制的對話,確信有姦情,各判3個月徒刑。
出軌私密對話洩姦情
判決書指出,楊女(26歲)的丈夫廖某懷疑她出軌,卻苦無證據;廖在家中與 太太共用電腦(同一個IP),100年12月,廖開電腦,卻直接出現太太的臉書,赫見多篇楊女與蕭男(33歲)的私密對話,逼問後,楊女坦承有姦情,廖憤而提告。
情夫要她別說上過床
隔一天的臉書對話,楊女說「我覺得他(丈夫)知道我跨年夜跟你在一起,跨年前他還有想挽回之意,跨年後他就不曾打電話了,我覺得怪怪會不會派徵信公司?」「我要承認喜歡你,但打死不認有上床?」蕭男則說「他要拿出證據來啦!就算有接吻、摟摟抱抱的照片,只要沒有上床證據,都是沒有」,楊女「那現在一直到離婚都不能愛愛了」,蕭男「預防簡訊被抓到,有關任何肉體或什麼字眼,你都要辯說開玩笑」,楊女質疑「會不會是元月1、2日我住你家被看到?」蕭男「反正沒直接證據就打死不認」。
同年元月15日,楊女得知先生看過她的臉書,先生逼問她,與情夫在一起時有沒有戴套,楊女回說「吃避孕藥時沒有,沒吃避孕藥時有戴」,楊女說曾想和對方了斷。
楊女與蕭男在法庭上否認姦情,又對廖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但檢察官調查發現,其實是楊女使用臉書後,自己沒按「登出」,且勾選「記住我的帳號和密碼」功能,導致先生在家上網後點選臉書,就直接連結到楊女的網頁,檢察官採信,予廖不起訴處分。
徵信新聞|偷情的代價 超過百萬算高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9日 上午8:26.. .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黃立翔/綜合報導〕知名歌手潘越雲97年被爆和黃姓男子偷情,被丈夫捉姦在床,全案經檢方依通姦罪起訴。當時她 先生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向潘越雲及黃男求償精神撫慰金800萬元,後改為750萬元,堪稱是史上最貴的紅杏。
後來士林地院判潘女的「小王」3個月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賠30萬。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神經外科林姓主治醫師,與三軍總醫院住院陳姓女醫師發生婚外情,林妻控告兩人侵害婚姻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判兩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
判賠金額多在30至50萬元
律師楊隆源指出,一般通姦案的精神賠償,實務上法官判賠金額多半在30萬至50萬元間,超過這個數字的求償案件很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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