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小三被抓姦 自誇將門之後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吳柏軒、吳昇儒/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家區域醫院的腎臟科主治醫師王女,其丈夫潘琛與「醫生娘」姚力文外遇,去年在住處遭女醫師抓姦在床,潘琛竟反告妻子「侵入住宅」,小三還告元配及徵信公司業者傷害、恐嚇;士林地檢署昨認定通姦為真,侵入住宅、傷害、恐嚇皆不起訴。
女醫師的友人昨怒指小三姚力文自稱「中將之女」,自誇名門之後卻毀人家庭;記者昨無法聯絡上姚力文,到姚女住處查訪,她的鄰居說,姚女搬來社區4年,只知是牙醫師,但已不開業,是否為姚能君之女?仍待查證。
外遇 還告妻侵入住宅
王姓女醫師昨授權陳姓女友人表示,她受到極大痛苦與精神壓力,還被丈夫與小三反告,已瀕臨崩潰,盼媒體去詢問「做錯事的人」;但潘琛昨不願回應。
陳女說,王女的丈夫潘琛與小三姚力文,是同所明星高中的家長會成員,潘琛曾任副會長、姚女是委員;姚女的先生在瑞芳開業,卻與潘琛外遇通姦,常出雙入對,家長會成員早有耳聞,因而傳到王女耳中。
起訴書指,去年底某日下午,潘琛以為妻子王女在醫院看診,帶姚女回汐止住處「嘿咻」,王女與徵信公司業者多人躲在門外,等屋內發出「異聲」後衝入抓姦,逮到兩人全裸性交,但馬上躲在毛毯下瑟縮,王女拉扯毛毯,姚女還抱著潘琛閃躲鏡頭。
事後王女告夫與姚女妨害家庭,姚女竟反告她扯毛毯時弄傷她中指,且出言恐嚇她「告訴妳丈夫」,遂告王女恐嚇、強制罪,另告徵信公司業者恐嚇、強制罪;最扯的是,潘琛在自家被抓姦,竟告太太及徵信公司業者「無故侵入住宅」。

檢方調查,蒐證照片顯示兩人全裸且以「傳教士」姿勢性交,並拉毛毯遮蔽,通姦屬實;而王女回自己家,何來「侵入住宅」?徵信公司業者只是跟隨王女,認定潘某、姚女侵害王女婚姻權在先,昨將這對男女依妨害家庭通姦罪起訴,至於兩人所告都不起訴。

徵信新聞|〈抓姦爆料〉害營長被拔官 人夫賠20萬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彭顯鈞/綜合報導〕蘇花公路坍方救災英雄、已婚前陸軍特戰指揮部特一營營長劉哲宏被控勾引江姓人妻,除挨告妨害家庭通姦罪外,還因此登上蘋果日報,全案經檢方調查後處分不起訴,劉男不滿名譽受損、營長職務被拔走,向江夫提訴求償;板橋地院判江夫需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間,劉男報名參加918在台北市舉辦的10公里長跑活動,活動開始前兩天,劉男北上借住友人江女住處;17日凌晨時,江夫杜宏楷帶著徵信公司人員及警員入屋抓姦4天後,蘋果日報就刊登「救災營長被控勾人妻」報導,杜男並對劉與妻子提出通姦、相姦告訴。
刑案方面,杜雖提供當時抓姦在床搜出的衛生紙和妻子內衣褲,但檢方依據送驗結果認定,並無法證明劉、江曾發生性行為。
劉男因而提訴指出,杜男曾要求200萬元高額賠償,後又降至60萬元,但他問心無愧、拒絕賠償,杜竟向蘋果日報爆料;除造成他名譽受損外,還遭上級長官同時處分、累計懲處達一大過,連營長職務也被拔走,故求償59萬餘元。
杜男否認提供照片並指出,蘋果日報如何捕風捉影並非他能掌握,且劉男與妻子確實孤男寡女獨處一室,他提告妨害家庭通姦罪合情合理也合法。此外,劉男被調職是因軍事機關認為其行為不妥,有損軍譽,非他能控管。

法官查看報導後發現,內容確實寫杜男向「蘋果」投訴,且若非杜男爆料,蘋果日報如何憑空寫新聞?因而認定杜對記者陳述偷情一事並提供照片,造成劉男名譽受損;不過,杜男提告屬於自身權利,而劉男遭上級懲處是因他有其他個人行為不當所致,不能列入求償範圍。

徵信新聞|妻破門抓姦遭判刑 夫通姦無罪

中央社2010-02-24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4日電)台北縣劉姓女子委由徵信公司調查丈夫外遇,卻因擅闖疑與丈夫通姦的女子住處,當場強拍女子與丈夫裸照,遭法院判刑;而疑似通姦的丈夫則辯稱「拔罐」,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今年36歲的劉姓女子,因懷疑丈夫黃姓男子外遇,即以新台幣40萬元的代價,委由某知名徵信公司蒐集丈夫與他人通姦證據並委託抓姦
判決書表示,徵信公司人員調查後,發現劉女丈夫經常留宿一名趙姓女子住處,因而在民國971015晚間8時許,趁疑似通姦2人均在趙姓女子位於台北市吳興街住處時,與劉女共同前往抓姦在床
判決書指出,徵信公司余姓經理會同數名員工闖入趙女住宅,當時劉女丈夫僅著四角褲,趙女則僅以棉被裹身,徵信公司人員強押2人拍下裸照,並將房間內可能證物悉數帶走。
雙方其後互相提告,劉女丈夫與趙女遭控通姦罪部分,雖然劉女丈夫坦承確實與趙女為男女朋友關係,但堅稱當時僅是在房間內「拔罐」,而現場採集證物也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因而獲判無罪,但案件尚未定讞。
至於徵信公司人員與劉女則被控侵入住宅、強制罪等,法院審理後,認定他們的犯行證據確鑿,因此判處劉女拘役25天,緩刑2年;其餘2徵信公司業者則分別被依犯行輕重,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及拘役80天,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徵信新聞|洩資供抓姦 戶政員父女涉案

〔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王錦義/新竹報導〕民眾被抓姦討債,當事人常常納悶行蹤怎麼會曝光? 原來個資是這麼洩漏的!
新竹縣竹北戶政事務所約僱人員范雅玲,被控私下把民眾個人資料交給妹妹,妹妹再以每筆10001500元轉賣給從事抓姦在床討債徵信公司業者;由於范雅玲父親范仁淵是竹北戶政事務所秘書,檢調昨天傳喚父女3人及徵信公司業者到案說明,釐清是否有高階公務員涉嫌與徵信公司業者勾結販售個資。新竹地檢署昨天複訊到深夜,檢方諭令范仁淵30萬交保、范雅玲姊妹各25萬及10萬交保。
檢調指出,范仁淵到案後否認與徵信公司業者勾結販售個資,對於女兒的事情也不知情,范仁淵並主張,女兒是因男女感情糾紛而被人陷害。
范雅玲坦承有幫妹妹查詢個資,但否認有轉賣給徵信公司業者的行為,她也強調父親並不知她有幫妹妹查個資。
范雅玲的妹妹則坦承,因從事徵信公司業的許姓男性友人拜託她查詢一些個人資料,她就利用姊姊在戶政事務所工作之便,取得個人戶籍登記資料轉交男性友人,有時候會得到一些報酬,但都是她自己收下。
廉政署、縣調查站人員50多人昨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建文指揮,同步搜索范仁淵住處、辦公室及徵信業者處所,在涉案人員居所及辦公處所,找到一些未經正當公務程序取得的民眾戶籍登記資料列印本,懷疑范仁淵父女3人涉嫌「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已傳喚其他相關證人到案訊問,釐清有無涉嫌賄賂,並追查有無其他公務員涉案。

竹北戶政事務所主任劉興雲表示,范仁淵服務公職至少3738年,目前7職等,再過幾年就要退休,會為一筆才一千多元的蠅頭小利貪瀆?他持保留看法。

徵信新聞|男疑妻外遇「抓姦」不成 反吃強制罪官司

林保宏 201235 23:06  社會中心/台東報導
日前一名男子因懷疑妻子「紅杏出牆」,夥同徵信公司人員欲進行「抓姦」,男子和徵信公司人員一路跟蹤到汽車旅館,男子闖入房間後發現妻子和外遇對象同床,妻子僅棁內衣褲,對方則是一絲不掛,男子一怒之下還當場將2人的衣物「沒收」,並阻止2人對外通訊。不但當時並未起出保險套和衛生紙,妻子獲不起訴,男子反而因強制罪而吃上官司。
這起男子「抓姦」不成,反而吃上強制罪官司的案例,發生在98112。家住台南市的黃姓男子(35),和妻子感情不睦,事後發現妻子外遇,並從中得之妻子將與外遇對象前往台東出遊,並預計投宿台東市區的一間「正一汽機車旅館」。
黃男隨即找來徵信公司人員,並提前進駐旅館,特別安排住在妻子的房間隔壁,準備時間一到來「抓姦」。到了隔日凌晨,黃男和徵信公司人員發現妻子房間「有動靜」,於是破門而入。黃男當場發現妻子身上僅著內衣褲,外遇男則是全身一絲不掛,兩人一起窩在棉被內,黃男見狀當場將2人的衣物「沒收」。

除了將衣物沒收,徵信公司人員還控制2人的對外通話管道,黃男在現場錄影蒐證,事後控告妻子與男子通姦。但現場並未發現沾有兩人體液的證物,且保險套也都未拆封使用,因此黃妻與男子通姦獲不起訴處分。妻子反控丈夫和徵信公司人員強制罪,妨害他們自由,男子則辯稱是為了保留通姦證據,法官審理後認為通姦罪的刑責較強制罪輕,法益衡量上,強制罪的侵害法益遠大於通姦罪的保護法意,因此判處黃男和徵信公司人員34個月有期徒刑。

徵信新聞|朱芯儀小三變正宮 抓姦不手軟

記者黃湞尹╱台北報導
朱芯儀「小三」扶正變大老婆,她客串演出「愛情急整室」當起醫生娘,抓姦老公和小三搞車震,她又揪頭髮又叫罵,對著飾演小三的阿喜猛打,還打耳光,演到全身飆汗,簡直比抱小孩還累。
問朱芯儀打人和被打哪個比較痛苦,她說:「打人的其實心裡更糾結,根本下不了手,而且沒真打會NG害對方一直吃苦,但如果使勁打,又會被說好狠心!」拍攝時只要導演一喊「卡」,朱芯儀就趕快問阿喜「還好嗎?會不會很痛?」因為兩個女生現實生活中都沒遇過這種狀況,朱芯儀是先看韓劇揣摩如何抓姦在床,阿喜在「車震」時裝纏綿的聲音當場被笑「太生澀」。有沒想過找老公衛斯理一起來客串更逼真?朱芯儀說:「他本來就不是演戲的啦!」不過據悉劇組確實有詢問過衛斯理,但他婉拒。


徵信新聞|抓姦夫妻兩敗 小三沒事

蔡姓已婚男子與「小三」張姓女子在高速公路休息站停車場「車震」,妻子破窗抓姦;蔡被依妨害家庭判刑三月,賠償妻子六十萬元,蔡妻被依毀損罪判拘役十天;但小三因為不知蔡已婚,獲不起訴。
檢警指出,四十歲蔡與王姓妻子結婚十七年,育有四名子女。去年蔡經友人介紹認識張女(廿七歲)隨即熱戀。去年七月下旬,張女開車載蔡男到國道清水服務區停車場,兩人就在車內發生性關係。
蔡妻與徵信公司人員尾隨到停車場,發現丈夫與張女在車內做愛,氣憤以石塊砸破張女轎車的右後窗抓姦徵信公司人員趁機拉開車門,並現場錄影蒐證。
法官勘驗抓姦蒐證光碟,發現蔡全身赤裸坐在駕駛座,匆匆穿上外褲;張女穿紅色T恤、牛仔短裙坐在駕駛座後方,正伸手拉內褲、調整鬆落的胸罩。徵信公司人員在後座取得用過的衛生紙,還在車旁撿到蔡的內褲。
蔡妻抓姦在床控告丈夫及小三妨害家庭,法官判蔡三個月徒刑;蔡妻拿石塊砸破車窗,也被張女控告毀損,判處拘役十天。民事部分,蔡妻認為丈夫通姦破壞婚姻,要求賠償,獲賠六十萬元。
張女說,蔡寫信給她時,再三強調「我已與妻子離婚」,她才答應雙方交往;檢方採信她的說法,處分不起訴。


徵信新聞|軍人妻抓姦索800萬 法官判暴利免付

被逼簽800萬本票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名下擁有13筆土地房產的謝姓海軍士官長,跟小三開房間遭林姓妻子抓姦,不得不簽下800萬元本票與200萬元精神賠償金;士官長事後反悔,指妻利用他從軍「涉世未深」且急迫之際逼簽本票,聲請本票債權不存在。新竹地院法官認定,妻此舉確屬「暴利行為」,這張本票債權應以30萬元為合適,判士官長勝訴,保住770萬元。
謝姓士官長指控,100917日深夜,妻夥同徵信公司及員警,赴桃園縣龜山鄉「樂葳總裁行館」抓姦查獲他和女友共處一室,被帶往派出所,但他與女友只是開房間唱歌,並不承認通姦。妻卻找律師與多名徵信公司人員,強逼他簽下800萬元本票,另給付200萬元精神賠償,還語帶恫嚇︰「若不接受,就告知部隊長官,讓姦情曝光!
士官長擔心遭受懲處,工作及退休金不保,且使家人蒙羞,被迫簽下本票。
士官長指稱,當晚10點多被抓姦在床帶到警局,迄隔天凌晨2點簽本票及協議書,前後僅約4小時,妻顯然利用他因東窗事發、心神未定,且深夜思慮不清時,趁機要他簽協議書與本票。
妻則反擊,指當天先生還到派出所對面買飲料,坐在警用機車上納涼,怎可能「急迫、思慮不清」?
本票債權30萬合適
法官認為,士官長名下雖有多筆土地房產,但已過戶給母親,且800萬元非其財力所能負擔,也比一般通姦事件中,法院所判的賠償金額高太多,客觀上,本票金額已失公平。
長期軍旅 經驗單純
且士官長與女友開房間,雖逾越一般朋友分際,但無足夠證據可證明兩人有妨害家庭行為,林女顯然利用士官長任軍職,長期軍旅生活使其社會經驗較一般人單純;加上剛被查獲抓姦、心神未定,又值深夜,思慮不清之下,才簽了協議書與本票,可認定利用士官長急迫、輕率而為法律行為,認為本票債權以30萬元為合適。
林姓妻子透過財產清單,得知士官長在10011月時名下尚有13筆不動產,向新竹地院聲請本票裁定;妻指士官長隨即不當脫產,將針對這部分另提告毀損債權的刑事訴訟。

但妻抓姦提出告訴並非全輸,同一時間,她聲請查封士官長在竹市4個地號的不動產,並扣押兩個銀行戶頭存款,都獲准。

徵信新聞|24歲葉翎涵香消玉殞 吳祖望痛斥小馬激怒

29歲前「棒棒堂」二軍、「超克7」團員小馬(簡翔棋)上月31日因外遇與妻爭吵,24歲老婆葉翎涵在澳門九樓住處下跳身亡。昨(24)日上午告別式在第二殯儀館懷恩廳舉行,會場僅以花朵布置、簡單肅穆,小馬全程面色沉重、不發一語,帶著2歲女兒上香時終不忍淚崩。
葉翎涵前經紀公司老闆吳祖望現身靈堂,滿口讚道她個性乖巧、上進又顧家,提到國小時葉父離世,她挑起照顧阿姨(繼母)責任,直到遇見小馬後,她竭盡心力付出一切卻香消玉殞,讓他感慨萬分語出:「他不用在演藝圈混了!但她在天之靈,一定希望我看在女兒份上,不要對小馬有任何傷害。」
他眼眶泛淚,坦認葉翎涵輕生前請他協助找徵信公司,痛心指出:「我推測如果小馬沒激怒她,一個女生不會就這樣跳下來。」吳祖望不排除有需要將親至澳門調閱口供,更稱將全力為她爭取小孩撫養權,在法律上討回公道,「聽說小馬家屬很強勢,女方阿姨無法招架,之後會協助看女方是否要求其他賠償。」

前「棒棒堂」成員威廉、小煜及阿緯皆親赴致哀,葉翎涵眾多圈外親友也到場,瞻仰遺容後哀慟不已,不忍送她最後一程,紛紛淚灑靈堂、哭聲未斷,甚至久未離去,氣氛令人不捨。葉翎涵大體火化後,骨灰將移往三芝北海福座安放,奠金則全數交由女方處理。

徵信新聞|牙醫偕舊情人上摩鐵 「取暖」未脫衣判免賠

【綜合報導】台北市1名已婚許姓牙醫師前年12月涉偕舊情人到汽車旅館,許妻委徵信公司調查且會同警方破門「抓猴」,見2人穿著整齊,聲稱因當時寒流來襲,去摩鐵「避風、取暖」無不軌;許妻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2人在汽車旅館內衣著整齊,侵權情節不重大,判許妻敗訴。

《自由時報》報導,警破門而入,許男與舊情人衣著整齊,床舖未見激戰後的凌亂,房內也沒有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許妻仍主張該女子侵害她的配偶權,控告求償。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當街牽手、開房間的行為已侵犯許妻配偶權,但程度未達「情節重大」的侵權賠償要件,日前判牙醫舊情人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