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有曖昧…抓姦不在床 櫃中妻熱暈了

已婚的吳姓女子在劉姓男子家中,聽到丈夫來抓姦,躲進劉家衣櫃,因酷熱昏倒,差點出人命,警消破門送她就醫。

吳婦丈夫陳男控告兩人妨害家庭,檢方以罪證不足不起訴。丈夫再請求精神慰撫金一百萬元,法官認為兩人逾越男女社交關係,但無證據顯示通姦,判賠十五萬。

陳男說,他和妻子、劉男是機車車友,當年為了愛,寧可放棄三萬六千元月薪到妻子家工作,月領二萬八千元,如今法官只判賠十五萬元,「太少了」,只夠付徵信公司費用;他抱怨「司法都在保護壞人」,考慮上訴。

他說,和妻子結婚兩年半,有天妻子電腦未關,看到她在電子郵件中曖昧地叫劉男「老公」,才委託徵信公司跟蹤妻子。

某天妻子到劉家,停留數小時,他報警抓姦,劉卻堅稱無人進屋,拒絕警方進入;警方請示檢方後找來消防隊破門,在第三個房間衣櫃中找到昏迷的吳婦。醫生說再晚幾分鐘就會出人命

法官說,警消破門時,劉曾傳手機簡訊給吳女「「找腳(角)落用東西蓋」,如果兩人沒有特殊關係,吳婦何需躲在衣櫃裡,以致昏倒還不願意現身。


徵信新聞|男動疝氣手術不能做愛 人夫抓姦不成

【呂志明/台北報導】40多歲張姓婦人在網路上認識從商的羅姓男子後,常深夜不歸,張婦的林姓丈夫起疑,找徵信公司幫忙調查。今年217,張婦又徹夜未歸,林男得知妻子與羅男投宿忠孝東路一處日租套房,衝到現場發現2人衣衫不整,怒告羅男涉犯相姦罪。

羅男聲稱,當天因為到醫院動疝氣手術,請好友張婦陪同,2人並未發生關係,且當天他動手術更不可能發生關係。張婦則證稱,因陪羅男回到租屋處後聊得太晚,沒捷運可搭才未回家。


由於現場並未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或衛生紙團,且林男抓姦時,也未看到2人有發生性行為,台北地檢署因此以證據不足,不起訴。

徵信新聞|夫與女同居 醫師娘沒證據仍獲賠償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盧姓「先生娘」懷疑黃姓丈夫與同為醫師、小20歲的沈姓學生婚外情又同居生子,卻欠缺直接證據無罪定讞;盧婦另請求百萬元精神賠償,法官判決2人雖無妨害家庭刑責,但過從甚密、互動頻繁,同住一處又陪同產檢,已造成原告精神上的痛苦,沈女應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姓醫師的盧姓妻子,懷疑他與同為醫師的沈姓女學生同居又產子,請徵信公司跟蹤,只查到2人同住一處,醫師證稱,9812月他在台中市買了一棟公寓,原先只是出租給沈女居住,後因與妻子鬧分居,才搬到該公寓,與沈女各住一房,雙方並無姦情。

盧婦又查出,黃、沈不僅同住一處,沈女懷孕產檢時,黃還在麻醉同意書簽名,註記雙方為「夫妻」關係(雙方都否認寫這2字),怒告2通姦,該案審理中,沈女即已分娩,2人都反對盧婦要求進行小孩DNA比對;另外,9811月間起,被告24度結伴出國,法官認為仍無直接證據證實2人有「姦淫」行為,判2人無罪定讞。

盧婦自認精神上受到極大痛苦及壓力,請求沈女應賠償她100萬元。


法官認為,沈女與醫師過從甚密,一般經驗法則,2人交往絕非僅止於一般友人間的互動,有相當親暱程度的往來,足以破壞夫妻間生活圓滿及幸福,侵害原告身為妻子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斟酌原告、被告2人背景,精神慰撫金降為40萬元適當。

徵信新聞|「不捉猴了」新北公車站牌跟廣告掰掰

〔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年起汰換舊型「旗桿式公車站牌」,全市七千多處站牌將分十梯次汰舊換新,除剔除商業廣告,新站牌的路線圖和字體更大、更清楚,預估明年六月前全數汰換完畢。

「捉猴,徵信,為家暴婦女爭權益」、「……診所,有肥胖、平胸、痔瘡問題,請撥打……」,這些都是大台北地區公車站牌常見的特殊廣告內容,有時位置和字體大小都比公車站名和路線圖更為醒目,引發民怨;為此,新北市交通局從今年初開始進行全市公車站牌大更新。

交通局主任秘書吳國濟說,新式公車站牌雙面共四條路線,重要乘車站點將雙語化及設置QR Code,搭車民眾可以透過智慧型手機掃描、查詢公車到站時間;此外,站牌字體將從○.四公分增大到○.八公分,以因應高齡者辨識需求。而和舊式站牌最大的差別在於,未來站牌上將不再有商業廣告,診所治療痔瘡和徵信公司捉猴生意廣告,將從此絕跡。

明年6月前 站牌全換新

吳國濟表示,目前全市共有七千多處公車站牌,今年初開始分十梯次換新。由於部分站點和路線重新調整,原有七千多處站牌將整併成五千四百多處,更新範圍初期選在各地市區主幹道,目前已完成更新八百多處站牌,預估明年六月前全數換新完畢。

吳國濟說,除了「旗桿式站牌」,全市現有兩百多處「集中式站牌」,由於民眾反應良好,加上可省卻每增一條公車路線就須多設一支站牌的麻煩,未來打算全面增設「集中式站牌」;這類站牌一次可放置十條以上公車路線,不僅方便民眾查看,同時也能美化市容。


徵信新聞|馬拜票 被嗆「集體貪污無罪」

〔記者黃淑莉、顏宏駿、林明宏、唐在馨/綜合報導〕尋求連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昨日密集走訪雲林、彰化、南投、台中市等地,參加競選連任懇託會。場內雖有黨籍民代力挺聲音,但場外仍有民眾抗議。在南投縣的懇託會場外,即有民眾高聲嗆馬「集體貪污無罪」。

國民黨籍縣長李朝卿因涉嫌收取三千餘萬元不法回扣及賄賂,而被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儘管國民黨已對李祭出停權處分,但李朝卿涉貪案仍引發民眾的不滿,昨天南投場外即有民眾高喊「集體貪污無罪」,引發警方、維安人員關切,隨即將這名嗆聲民眾帶走。

馬英九在雲林與黨部地方幹部座談時說,國民黨有輝煌歷史,也有沉重包袱,對內對外都須不斷改革。

在彰化縣拜票時,現場則有徵信公司業者王坤盛率領近十位民眾叫囂。他們希望馬英九放棄「不統不獨」,趕快促成兩岸統一。一名路過的民眾則對王坤盛的舉動搖頭說,這些人與張安樂一樣,過去罵「民進黨、台獨是中共的同路人」,現在時間證明一切,真正的同路人就是這些人,統一早已過時,台灣人要做自己的主人。

馬到台中 胡親自到場

馬英九到台中時,身兼台中「輔選主帥」的市長胡志強親自到場,胡表示,馬主席這次得票率牽動國民黨未來的士氣及氣勢,他會全力以赴。胡志強還對著馬英九及黨員幹部表示,外傳馬要拉他到中央當院長,「沒有這件事」,他要不要選連任?目前仍無答案,太太的意見也很重要。



徵信新聞|偕人夫開房間偷情?小三:寒流來入房取暖

一名牙醫與藥廠負責人的千金結縭20年,男方日前外遇舊情人,2人一同上摩鐵被妻子跟蹤並報警逮人,怒控對方妨害家庭,並向她求償3百萬。但法院審理後,2人當時衣著整齊,且對方稱說當時因為寒流來襲,才會提議到汽車旅館「取暖」,並無任何不軌行為,法院因此判決妻子敗訴。

該名在台北市信義區開設牙醫診所的許姓男子,她和楊姓妻子在民國82年結婚,2人育有3名子女,妻子還是國內知名藥廠負責人的千金。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人近年感情不睦,正在打離婚官司。楊女指控丈夫與婚前交往4年前女友溫姓女子過從甚密,找徵信公司人員跟蹤。

徵信公司人員拍到2人牽手畫面,並在10012月拍到2人一同到旅館開房間,楊女得知後找員警到場抓姦,結果只見2人衣著整齊、現場未出現凌亂情況,也無用過的保險套和衛生紙。即使如此楊女仍控告溫女侵害她配偶權,溫女稱說當時2人在街頭遇到,閒話家常一番後,因當時寒流來襲,才會提議到旅館避寒取暖,2人並無踰矩行為。

法院審理之後,2人當街牽手和開房間,雖屬侵犯許妻配偶權,但並未達到「情節重大」的程度,判決溫女免賠。

徵信新聞|妻揪出小三 醫師夫訴離不成

就是不離婚,絕不讓小三得逞!醫師丈夫為訴請離婚,搬出父母姊妹作證,控訴妻子疑神疑鬼,還僱徵信公司跟監他,搞得全家失和;但是當教師的妻子也非省油的燈,她查出丈夫7次入出境竟與某女子都在同一天,未免太巧合,並調出路口監視畫面找到丈夫帶女子回家過夜的證據,法官判定丈夫外遇才是破壞婚姻禍首,駁回離婚請求。
這對怨偶結婚多年,丈夫是屏東一家大型醫院駐診醫師,妻任教公立高職,育有一對年幼兒女,因夫妻關係決裂,已分居3年,最近因離婚官司鬧上法院。

自己外遇 反指妻疑心病

丈夫說,妻猜疑心重,連他妹妹在家不穿內衣,都被看成行為不檢點,甚至懷疑妹妹和他關係不正常,妻還僱徵信公司跟監他,懷疑他有外遇,搞得全家難以生活;男方父母和姊妹也作證,紛指女方不是。

妻卻反指丈夫背叛在先,分居期間丈夫出國11次,竟有7次出入境和A女同一天,未免太巧合,她還調出關鍵的錄影畫面,看到丈夫帶著A女回家過夜,讓法官認定丈夫外遇的事實。

法官表示,審理離婚官司習慣引用「同心圓」理論衡量雙方行為,丈夫搞外遇是破壞婚姻的核心價值,妻與婆家不和,破壞的只是婚姻外圍關係,丈夫才應為婚姻的破裂負最大的責任,有資格訴離的是妻而非夫,既然妻不願離,只好駁回丈夫的請求。


但法官提醒女方,只為了不讓丈夫和小三稱心如意,寧願守著毫無感情的婚姻關係,未免意氣用事,對雙方都是傷害,孩子無辜,受到父母不滿情緒的投射,人格發展勢必受影響,應冷靜處理離婚官司,把傷害降到最低。

徵信新聞|脫光同眠沒炒飯 不算通姦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同床赤裸共眠,不構成通姦罪!已婚許姓男子與小三邱女幽會,被許妻拍到2人赤裸共眠,提出妨害婚姻告訴;高雄地檢署認為,現場未查獲保險套等物,查無性行為證據,予以不起訴處分。

已婚男幽會小三被抓包

據了解,去年12830多歲許男與邱女,在高市苓雅區邱女住處全身赤裸同眠,被許妻會同徵信公司人員查獲,警方依妨害家庭罪嫌,將2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開庭調查,許妻提出2人赤裸同床的照片,及LineApp對話紀錄等證據。

許男指稱,因有家室,會克制自己,僅承認全身赤裸在床上休息,並與邱女有曖昧關係,但否認「炒飯」。邱女則說,不知許男已婚,當天他喝酒,規勸不要開車,先到她家休息,妹妹也在家,後來就睡著了,醒來不知道為何全身赤裸,也否認發生性行為。

承辦檢察官指出,許女與徵信公司人員進入屋內抓姦,只發現2人赤裸同眠,卻未找到保險套、衛生紙等證物,又查無性行為證據,不能僅憑赤裸共眠,認定有姦淫行為。


法界人士指出,早年法院對通姦罪認定比較寬鬆,如「孤男寡女,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所為何事」,又如「孤男寡女,乾柴烈火,長夜幽幽,何以排遣」,根本不需要保險套等證物,如今法官對證據要求則日益嚴格,一定要有男方體液等證物,證明有性器官接合,否則很難成立。

徵信新聞|蘋果調查:婦破門捉猴挨告 「早知就離婚」

通姦罪成罪要件嚴格,導致多數通姦案幾乎難定罪,一名捉姦不成反被小三控告並判刑的劉女說:「早知直接離婚,不要白花錢捉姦。」但曾控告丈夫通姦的網路人氣美女史姍妮則說:「通姦若除罪化,偷腥沒在怕,離婚率又要提高了。」

怕失去家庭極煎熬
劉姓女子(40歲)4年前發現丈夫車上有「老公,你好猛」等字條,找徵信公司查出丈夫跟年輕女護理師有染,到小三住處破門捉姦拍到兩人裸照,一審卻判兩人無罪,劉女反被小三控告侵入住宅罪,判拘役25天,還要賠償兩萬多元。
劉女懊悔說:「傻瓜才捉姦,我花兩百多萬元找徵信公司,結果法院判我有罪還要賠錢,你說通姦罪保護元配,我絕不相信。」回憶捉姦過程她啜泣說:「那時很氣丈夫背叛我,又怕捉姦會失去家庭,每天天人交戰很想死。」
擁有傲人身材的史姍妮,前年控告丈夫盛欽雲(資深主播盛竹如之子)與洋妞通姦敗訴,但她提告離婚卻獲准,法官還判盛欽雲要賠10萬元並分產500萬元給史女。史女感嘆:「很多女人像我一樣,愛得太傻,如果廢除通姦罪,男人更肆無忌憚欺負我們。」
慘遭婚變的婦人池奕(,音同文)也現身說法,她說前年老公被一名女社工勾搭,兩人公然出入公婆家還一起出國玩,直到友人提醒她才得知,「很震驚又不敢置信,社工竟會破壞別人家庭。」
去年她以兩人出遊照片、簡訊提告通姦但遭不起訴,她另提民事求償,開庭時池婦見小三振振有辭、死不認錯,想起20年婚姻一夕瓦解,當庭痛哭失聲,法院最後判小三須賠她20萬元。池婦呼籲:「通姦千萬不能除罪!除罪形同保護男人跟小三囂張快活,受傷的只有老婆和孩子。」

「小三願意傾聽我」

不過一名出軌6年未曝光的補教業王姓男子則說:「我不在乎通姦是否除罪,會出軌是因小三願『傾聽』我,老婆沒耐性聽我說話。」與王男通姦的已婚李女則說:「忠於自己情感怎會是罪?用法律處罰通姦毫無意義。」

徵信新聞|小三家裝針孔揭姦情 一統徵信副董判無罪

【張欽/台北報導】國內知名徵信公司一統徵信任姓副董事長與2名外務調查員,前年3月接受顧姓女子委託,調查她先生外遇事件,被控在小三家裝設針孔監控,檢方調查後,依妨害秘密罪起訴任男等3人,但台北地院認為,偷窺部分小三已撤告,而任等人也沒將畫面提供顧女觀看,判3人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前年312凌晨1時許,任男指示黃姓調查員把風,由王姓調查員侵入小三位於北市中山區居所,在電視喇叭內裝設不具錄影功能的針孔,隔月發現姦情後會同警方捉姦,同時暴露針孔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