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記者在47路車的車身上看到了一張純手寫的“尋人啟事”。
街角那個人真的是你嗎
昨日,記者根據尋人啟事中留下的電話,聯繫上了“木子”,他說自己姓李,張國娟是他大學的初戀情人,畢業後他們就分手了。
“我好想她,真的好想她……”李先生回憶,一個月前,他下班後在江頭無意間碰見一名女子,剛開始他還沒有反應過來,
“她的髮型變了,看到我十分驚慌,立馬轉頭。”李先生說,等他反應過來抬頭尋找時,女孩早已走遠。
之後幾天,李先生一直在想這件事,也無心工作,他一筆一劃親手寫了100張尋人啟事,張貼於廈門的各個角落,在女孩可能出現的地方。
曾經的戀人畢業說分手
李先生說,他和張國娟曾一起在貴州上大學,女生讀計算機,自己讀機械。是他先追的她,那時他常常給她寫詩。2007年兩人畢業了,“離開那天,我送她去車站,一路上我們都默默無語,我們走得很慢,我把行李放在肩上,走在前面。”李先生陷入了回憶中,
“就這樣一直走了好久,我回過頭看她,她雙眼通紅,淚水在眼眶打轉。上車後,我們依然不捨離別,我還追著汽車跑了很遠。”他說,他很後悔,當時真應該送她久一點再遠一點。
那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之後兩人鬧了小矛盾分手了。
幫我告訴她我真的想她
畢業後,李先生到廈門工作,也曾交過幾個女朋友,但他總忘不了她。“突然遇到她,那種心理的震撼是無法訴說的。”李先生說,他也思考了很久,擔心用這種方式會對她造成困擾,“但我真的太想她了。”下定決心後,他就寫了一篇像詩一樣的尋人啟事。
“如果你們能找到她,能不能幫我告訴她,我真的很想她。”李先生痛苦地說,“我一直沒機會對她說:'對不起,全都是我的錯,我不該和你分開。'”
李先生說,張國娟是知道她的電話的,他委託本報,若有知情者或願提供線索的可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報料。
“尋人啟事”全文
一個多月了,無論在做什麼我都在想那天看到的每一個細節,女孩的驚慌轉身讓我看到曾經熟悉的你的影子,馬尾辮和你讀書時喜歡穿的那件粉紅色衣服,一直在我腦海裡閃動。等我回過神來彎下腰沒幾秒人就不見了,下意識跑過去追,可連個人影都看不到,我曾想這是不是幻覺?仔細想想,那天就內街沒看,說不定就從內街走了。雖然沒看清你的臉,但你特殊的馬尾辮和那件粉紅色衣服,我知道那肯定是你———張國娟。請原諒我第一時間沒認出你來,請多見諒!如果你看到這特殊的找人方式,請回個電話給我,好嗎?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