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外遇新聞|前夫回應:沒對不起家庭

〔自由時報記者蔡孟尚/竹縣報導〕針對支女指控,魏男說,法院裁定書已清楚說明兩人財務關係,如支女覺得他對不起家庭或小孩,可以提告。
魏男說,離婚協議書記載的事項,他有想要盡力去做,但支女對孩子也有責任,法官評估雙方財力條件後做出裁定,支女不服可再告。
魏男說,雙方針對離婚協議的部分先前曾打過另一場官司,支女當庭撤銷告訴,還說:「什麼都不要了!」並非他不履行。
對於支女指控他酗酒失態、有外遇等行為,魏男則認為他在雙方婚姻期間並沒有外遇做出對不起家庭或小孩的事,偶有酒醉失態在事後也向孩子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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