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捉姦新聞|女子為報復“小三”勾引其丈夫反被捉姦

據聯合日報810日報導,一名陳姓女子於3年前發現丈夫與嚴姓女同事外遇,她為挽救婚姻與嚴女丈夫見面,請他管好妻子,豈料竟與對方擦出火花,反被嚴女捉姦搜到用過的跳蛋,2女互告求償。嚴女指控,陳女刻意接近她的老公,陳女則辯稱沒和對方上床,是“想讓她嚐嚐遭背叛的滋味”,台北地院昨判2女各賠對方10萬元台幣(約1萬令吉)。這兩對夫妻目前各自打離婚訴訟中,嚴女另控告陳女通姦,由檢方偵辦中。陳女昨表示:“跳蛋是原本就在旅館裡的,我們只是想演戲氣對方。”她強調:“我只想老公疼我、愛我,如今累了,不要再逼我。”嚴女則透過律師表示會上訴。

外遇竟爬上床

判決指出,從外遇被害人變成加害人的陳女(40歲),與任職竹科的李男(39歲)結婚10餘年,2010年間陳女發現丈夫深夜常收發簡訊,2011年又在電腦中發現丈夫與嚴女的親密電子郵件,追問後丈夫坦承外遇且要求離婚,經家人介入調解後,李男才同意與嚴女分手。事後陳女發現嚴女不願放手,她為挽救婚姻只好找上嚴女的林姓丈夫,要求他管好老婆,豈料二人也意外發展出畸戀,陸續見面吃飯,還親密地牽手共赴漁人碼頭、北市南機場夜市與八里老街等處遊玩;同一時間,李男也與嚴女偷偷複合。

如換妻搜到跳蛋

20124月,陳女得知老公又與嚴女見面後,憤而向嚴女求償160萬元台幣(約16萬令吉),但台北地院開庭時,嚴女卻當庭驚爆,陳女以追查丈夫是否外遇為名親近她老公、介入她的婚姻,也向陳女求償200萬元台幣(約20萬令吉)。嚴女指控,她在自家車上錄音,錄到丈夫與陳女的對話,林男說:“他們兩個做錯,我們還這樣做?”、“如果你跟我以後有未來,他們也有了未來……老婆交換嗎?……還是老公交換?”陳女竟回稱:“我們參加換妻俱樂部啊!”嚴女還指控,今年2月她與陳女丈夫李男聯手捉姦,在北市情覓汽車旅館逮到陳女與林男開房間,現場還搜出用過的情趣用品跳蛋、衛生紙等物品,嚴女還向法官出示錄音檔、捉姦照片,證明陳女與林男確有姦情。

2女互賠10


但陳女堅稱,錄音內容是二人開玩笑亂講,她早知自己的車被對方裝GPS監控,才將計就計故意與林男去汽車旅館,“想讓嚴女嚐嚐遭背叛的滋味”,但二人在房內只有聊天、互吐苦水,並未踰矩。因嚴女的丈夫林男證稱,嚴女曾向他坦承與李男開房間,法官因此認定嚴女確有介入陳女婚姻;另因嚴女的錄音檔、捉姦照片,也證明陳女介入嚴女的婚姻,法官因此判二人各自賠償對方10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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