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3年6月7日
下午7:30.. .
檢方指出,36歲的張姓女主播日前因委託徵信公司調查得知王姓丈夫外遇而控告小三,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小三賠償新台幣6萬元給張女;但王姓丈夫控告張女妨害秘密,涉嫌委託3名徵信公司人員跟蹤他,還在他的車子底下裝GPS衛星追蹤器。雙方目前仍在談判是否離婚。
起訴書指出,張女因懷疑王男外遇,去年間以每天1萬2000元為代價,委託徵信公司人員調查王男行蹤;徵信公司3人將GPS衛星追蹤器裝在王男車子後方保險桿,靠近底盤的位置,後來跟蹤拍到王男與1名女子攬腰動作,徵信公司再將影片製成光碟交付給張女。
檢方指出,徵信公司人員跟蹤期間,曾赴王男車邊欲將追蹤器拔除,遭王男發覺後立刻逃走,王男後來委託車廠人員檢查,找到追蹤器並控告張女。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妨害秘密罪嫌將張女及3名徵信公司人員一併起訴。10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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