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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老公車震妻抓狂 破窗搶褲拍他「遛鳥」

自由時報 2013328 上午8:42.. .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5歲彭姓婦人目睹小她兩歲的徐姓丈夫,竟與女菲勞搞車震,氣得用鐵鎚打破車窗,抵死揪住丈夫的內褲,還交代徵信公司人員「趕快拍下不要臉的畫面!」果然拍到姦夫「露鳥照」當呈堂證物。
 反被老公控告
 本案也搞得兩敗俱傷,高等法院昨將徐某依通姦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15萬元確定;彭婦也被依傷害、強制罪合併判20天拘役,得易科2萬元,全案定讞。
 妻判刑不後悔
 抓姦卻落得挨告,彭婦堅定說:「沒什麼好後悔的!」歷經車震抓姦風波,徐某已訴請離婚,正在法院審理,女菲勞也已返菲。
 老公還辯沒通姦
 誇張的是,車震時,徐某明明下半身光溜溜,沒穿內褲的女外勞跨坐他大腿上,兩人一上一下震動,徵信公司也拍到徐的露鳥照,錄影光碟經法庭勘驗無誤,但徐男出庭時仍硬拗「性器沒插入,不算通姦」;但高院法官認為辯詞太誇張,認定通姦
 判決書指出,9912月,徐男開車載菲籍女外勞,到桃園縣一處偏僻路邊,彭婦會同徵信公司跟蹤,見車停妥不久,車體就開始上下劇烈震動,從窗外看去,車內兩人身影在駕駛座相互交疊,彭婦氣得抄起一根鐵鎚打破車窗,碎玻璃刺得光溜溜的兩人滿身是血。
 危急時刻,徐某想趕快拉上內褲,但彭婦眼明手快,使勁揪住內褲不給他穿,又叫徵信公司人員「趕快拍下不要臉的畫面!」也因為這樣,彭婦除了傷害罪之外,也被夫控強制罪。

 記者昨連繫不上徐某,徐的律師羅美棋辦公室表示,只負責一審委任,未負責上訴辯護工作,不便表示意見,也不便連繫徐某。

徵信新聞|妻抓姦夫外遇嘿咻 夫辯稱:性器官未結合

NOWnews 2013225 下午1:56.. .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外遇偷情,妻子發現後找徵信公司跟拍,果然發現丈夫正在與小三「嘿咻」,她目睹之後準備抓姦時,丈夫竟然不顧自己還全身赤裸,跳下床來強推鐵門阻擋妻子進門,婦人硬擠其胸部還在鐵門夾擊下受傷,但卻也因為她這一擠,順利讓徵信公司業者蒐正成功,婦人提告也因此勝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前年10月,一名施姓婦人與連姓丈夫結婚多年,2人都已年屆60歲,並育有2子。連男過去曾從事營造業,目前則是無業狀態。施婦懷疑丈夫出軌,當時便請徵信公司人員調查,果真發現他與一名越南籍的阮姓婦人有染,於是便和徵信公司人員前往丈夫在內湖的出租套房準備抓姦
 施婦與徵信公司人員在門外等候,不久屋內便傳來女子的呻吟聲,施婦便打開房門,見到丈夫正賣力的「嘿咻」,氣得當場大罵「怎麼可以做這種事!」連男一聽故不得全身赤裸,先向太太丟擲鐵椅,再將她往鐵門外擠,施婦擔心徵信公司人員蒐證不及,應從鐵門往內擠,結果胸部慘遭夾傷,一度痛到哇哇大叫,卻也讓徵信公司人員順利蒐證。

 施婦事後向丈夫和阮婦提告通姦,並告丈夫傷害,連男在出庭時表示,蒐證畫面僅只有「肢體動作」,並未拍到性器官結合,更瞎掰當時「天氣熱,裸體聊天」,僅承認「抱在一起親熱」,否認有通姦事實。但施婦曾說「雖然只有幾秒鐘,我卻永遠不能忘掉!」法官也不採信連男說法,判決連男賠償施婦40萬元,並被依通姦和傷害各判刑4月和拘役40天。2人也在去年8月離婚。

徵信新聞|抓妻外遇裝GPS 「吃七碗」老闆挨告

TVBS 2013515 下午1:16.. .
台中市知名油飯「吃七碗」負責人,懷疑妻子外遇出軌,不只找徵信公司跟拍,還在妻子座車下加裝衛星定位追蹤器,結果沒有抓到妻子出軌證據,偷裝GPS行徑還被妻子發現報警,警方依照違反電信法,以及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
 招牌油飯,淋上滷肉和幾片小黃瓜,台中知名的「吃七碗」油飯,每到用餐時間,店內幾乎座無虛席,但老闆和老闆娘卻為了家務事,鬧上媒體版面,老闆娘指控丈夫,在她車上裝追蹤器,要抓出軌證據,但她說自己明明沒有,一氣之下,報警處理。
 老闆娘:「我去跑業務的時候,有時候會跑到車少的地,我車速如果快,他(徵信公司)就快,車速如果慢,他(徵信公司)就跟著慢,車廠跟我說,車上有個(GPS),不是我們公司的。」
 老闆娘說,丈夫不只找徵信公司,跟蹤她,之前也曾因為拿不到錢,把店裡砸得亂七八糟,害她做不成生意。老闆娘:「他賭輸錢,跟我要錢要不到,他就說妳不給我,我也不給妳做生意,把我所做好的成品都倒掉。」
 老闆娘澄清,自己根本沒有外遇,都是丈夫疑神疑鬼,去年7月,一口氣花了17萬多,找徵信公司在她座車下裝GPS、錄音,並且跟監蒐證。老闆李垂欣:「大家都在風聲說,我妻子被男人載走,什麼人、什麼人。」記者:「現在被告了,你怎麼辦?」李垂欣:「我也沒辦法啊。」

 名列台中市數一數二的知名油飯,鬧到夫妻倆要對簿公堂,律師表示,妻子外遇,涉及妨害家庭,刑期是一年以下,但丈夫委託徵信公司派人跟監,觸犯的是妨害秘密罪,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還違反電信法,最高要罰50萬,這起案件,丈夫沒有妻子外遇證據,還要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徵信新聞|台商妻買凶 跨海對陸工潑酸

作者: 陳志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201346 上午5:30.. .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徵信公司業務包山包海,只要有錢什麼都幹!徵信公司不僅專門替人「捉猴」,現在竟然接受委託,派專人跨海到大陸打人、潑硫酸毀容。
 五十九歲曾玉英,因丈夫在大陸開公司,與大陸員工劉科有紛爭,她為替丈夫出氣,找上徵信公司,花費一百多萬元,兩度委託徵信公司派員赴大陸「教訓」劉。劉第一次被痛毆,曾婦仍不滿意,再教唆徵信公司二度派人跨海對劉潑硫酸毀容。
 事後,兩岸警方聯手查出,徵信公司副總經理沈錦新、業務經理邱志偉、調查員陳成柏與范嘉麟、曾玉英五人涉案。曾、邱、陳三人,遭台北地檢署依教唆重傷害罪、重傷害罪起訴。潑硫酸的范嘉麟,已被大陸深圳市法院判刑十二年確定,目前在大陸服刑;沈錦新被深圳市廣田區人民法院判刑十年,上訴中。
 老闆娘替夫出氣 徵信公司珠海逞凶
 起訴書指出,曾玉英因台商丈夫在大陸開設公司,常因公司事務與大陸員工劉科起口角,曾婦身為老闆娘,對於劉的言行極為不滿。
 曾婦九十七年三月間,自稱是「張姓女子」,打電話給一統徵信經理邱志偉,委託派員到大陸「教訓」劉。邱接案後,告知主管沈錦新,沈、邱與曾婦相約見面,並在車上討論「教訓」細節;曾婦以五、六十萬代價,委託徵信公司執行「報復計畫」,要求徵信公司要把劉打成重殘或毀容,方能消她心頭之恨。
 頭破血流嫌輕 再下令要讓他毀容
 沈先指示徵信公司調查員陳成柏,赴大陸珠海調查劉的住居所、上班地點、汽車車牌、生活作息,還指示聯絡大陸人「阿明」對劉下手。
 九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深夜,阿明與兩名同夥在深圳市某幼兒園門口,持棍棒痛毆劉,打到頭破血流;曾婦得知劉傷勢不算重傷,又於同年六月再花費五、六十萬,教唆徵信公司沈、邱派員赴大陸對劉潑硫酸。
 同年六月底,陳成柏再赴大陸,調查劉平日活動範圍,沈、邱聯絡友人「阿健」范嘉麟赴大陸與陳會合;七月十四日上午,陳、范尾隨劉到某醫院停車場,劉一下車,范就將整瓶硫酸朝劉臉上倒去,除身體多處受傷,也遭毀容重傷害。事後陳、范開車逃逸,當天搭機逃回台灣,沈交付十八萬酬謝范。
 五嫌起訴、判刑 老闆娘全盤否認
 劉後來向深圳市公安局報案,去年間,沈錦新、范嘉麟前往大陸,自認事隔多年,潑硫酸一案早已煙消雲散,沒想到兩人一進入大陸,就被公安逮捕到案。

 刑事局則將人在台灣的邱志偉、曾玉英、陳成柏移送北檢偵辦、邱、陳兩人一度被羈押,據了解,曾玉英對於教唆徵信公司到大陸潑硫酸一事,全盤否認。

徵信新聞|妻忘登出FB 夫捉姦免在床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楊姓女子紅杏出牆,與蕭姓男子透過臉書談情說愛,楊女上完臉書後卻忘記「登出」,丈夫後來透過臉書得知兩人「不能說的秘密」 而提告;法官認為雖未抓姦在床,但臉書中充滿偷情者疑心及研究反制的對話,確信有姦情,各判3個月徒刑。
出軌私密對話洩姦情
判決書指出,楊女(26歲)的丈夫廖某懷疑她出軌,卻苦無證據;廖在家中與太太共用電腦(同一個IP),10012月,廖開電腦,卻直接出現太太的臉書,赫見多篇楊女與蕭男(33歲)的私密對話,逼問後,楊女坦承有姦情,廖憤而提告。
廖拿太太的臉書當呈堂證據,其中101年元月9日,楊女在臉書說「我的幸福是犧牲╳╳(楊女小孩)的家,我有很大罪惡感」,蕭男就獻策「承認姦情後取得寬恕,或是給他(楊女丈夫)錢讓他寬恕,他就不能事後反悔再告通姦了」,楊女回說「依他個性會告到底,他不會收錢」,蕭男說「那就打死不承認」,楊女又說「因為我外遇,沒有立場爭監護權…煩」。
情夫要她別說上過床
隔一天的臉書對話,楊女說「我覺得他(丈夫)知道我跨年夜跟你在一起,跨年前他還有想挽回之意,跨年後他就不曾打電話了,我覺得怪怪會不會派徵信公司?」「我要承認喜歡你,但打死不認有上床?」蕭男則說「他要拿出證據來啦!就算有接吻、摟摟抱抱的照片,只要沒有上床證據,都是沒有」,楊女「那現在一直到離婚都不能愛愛了」,蕭男「預防簡訊被抓到,有關任何肉體或什麼字眼,你都要辯說開玩笑」,楊女質疑「會不會是元月12日我住你家被看到?」蕭男「反正沒直接證據就打死不認」。
同年元月15日,楊女得知先生看過她的臉書,先生逼問她,與情夫在一起時有沒有戴套,楊女回說「吃避孕藥時沒有,沒吃避孕藥時有戴」,楊女說曾想和對方了斷。
楊女與蕭男在法庭上否認姦情,又對廖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但檢察官調查發現,其實是楊女使用臉書後,自己沒按「登出」,且勾選「記住我的帳號和密碼」功能,導致先生在家上網後點選臉書,就直接連結到楊女的網頁,檢察官採信,予廖不起訴處分。
徵信網見解:這個案例是FB的談話內容很詳細,談到串供內容。如果談話內容不夠詳細完整能證明有發生性行為,建議還是要尋求徵信公司協助。.


徵信新聞|偷情的代價 超過百萬算高

自由時報 2013519 上午8:26.. .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黃立翔/綜合報導〕知名歌手潘越雲97年被爆和黃姓男子偷情,被丈夫捉姦在床,全案經檢方依通姦罪起訴。當時她先生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向潘越雲及黃男求償精神撫慰金800萬元,後改為750萬元,堪稱是史上最貴的紅杏。
 後來士林地院判潘女的「小王」3個月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賠30萬。
 內衣知名品牌「曼黛瑪璉」的千金黃女,96年與已婚蘇姓醫師外遇,並在台中市汽車旅館開房間,被醫師妻子報警捉姦,事後求償300萬元,最後法官判黃女應賠償50萬元。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神經外科林姓主治醫師,與三軍總醫院住院陳姓女醫師發生婚外情,林妻控告兩人侵害婚姻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判兩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
 判賠金額多在3050萬元
 擁有「發芽米」生產技術專利的台大植物病理洪姓博士,被妻子找徵信公司,查出他與小三通姦生子,求償300萬元,最後台北地院判兩人連帶賠償洪妻100萬元。
 律師楊隆源指出,一般通姦案的精神賠償,實務上法官判賠金額多半在30萬至50萬元間,超過這個數字的求償案件很少見。
徵信網見解:很多名人的外遇事件都是有委託徵信公司調查,發現具體的外遇事件後再委託徵信公司協助抓姦,沒有徵信公司協助蒐證的鐵證,這些名人哪肯賠償那麼多錢呢?


徵信新聞|不明簡訊勿開 小心已被監控

自由時報 2013529 上午6:18.. .
〔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智慧型手機日漸普及,但公務機關資訊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林建宏昨在市府舉辦的治安及公安會報中進行資訊安全維護專題報告時指出,目前已出現一種手機監控程式,只要傳一通簡訊到欲監控對象智慧型手機,即可藉此掌握其位置並進行通訊、環境監聽及複製簡訊等,警方已加強與電信業者合作防範。
 對此,朱姓通訊專業技術人員表示,過去民眾委託徵信公司抓姦,必須拿到欲抓姦對象手機灌入監控程式監聽,但由於目前智慧型手機的APP應用程式,都是以JAVA DOWNLOAD程式語言寫成,具有自動更新下載程式功能,因此,只要有心人士傳一通偽裝成商品廣告的簡訊到欲監控對象智慧型手機,當事人只要一打開簡訊,甚至不用打開,即會自動連結到相關網站,達到自動下載監控程式目的,道理就如同打開垃圾郵件後會被植入木馬程式一樣。
 恢復原廠設定 即可消除
 他表示,一旦被下載監控程式後,即可透過衛星定位掌控位置,且只要撥打一通電話到欲監控對象手機,該手機不會鈴響顯示來電,但卻已開啟通話功能,即可達到環境監聽等功能,過去即曾有民眾在車上偷腥,徵信公司提供此類資訊給委託人,即被利用此監聽程式錄下翻雲覆雨呻吟聲成為呈堂證供,防範之道就是將手機恢復原廠設定,即可根本消除此程式,或使用手機訊號阻斷器阻斷訊息傳遞。


徵信新聞|為他墮胎仍不婚 女撂人縱火判刑

自由時報 2013530 上午8:44.. .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5歲鄭女不滿前男友賴某始亂終棄,以結婚為誘餌騙她墮胎,多次要求復合未果,且以簡訊及SKYPEMSN逼迫賴某出面談判又未如願,花50萬元雇徵信公司派人到賴某住處縱火,鄭女等4人被判38月至4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鄭女與賴某原是男女朋友,3年前賴某提分手,鄭女回想賴某多次以結婚為誘餌騙她墮胎,她不甘心,多次逼賴某出面談判,期間還被賴某控告侵入住宅罪(鄭女被判拘役10日緩刑定讞),去年起又連續寄發46封手機簡訊、SKYPEMSN,內容都是恐嚇「要一起死」等言語,但還是沒有逼出賴某。
 去年6月底,鄭女花50萬元酬勞,請徵信公司張姓業者到賴男住處縱火,丟汽油彈,火勢驚人,所幸及時滅火,只有大門被燻黑、2雙鞋子燒毀,沒有影響房屋主要結構及功能而未遂。
 鄭女到案否認雇人報復,但徵信公司張嫌供出原委說,鄭女曾到徵信公司委託調查賴某行蹤而認識,後來鄭女表示要出資50萬元到賴某住處縱火他答應,並支付前金15萬元。
 而他將受託縱火之事告知陳姓女友,陳女怕他再坐牢,表示她可以去執行,後來再與鄭女協調縱火方式及時間,陳女又找新朋友呂某來執行。
 101630日凌晨,陳女與呂某騎贓車到賴某住處,對大門內丟一顆汽油彈,並以眼鏡型針孔錄影機錄下縱火過程,隨即與陳女騎車逃逸,徵信公司張嫌將影帶內容拿給鄭女觀看,並拿到尾款35萬元。

 法官認為被告等罪證明確,鄭女判處46月;徵信公司張某判310月;陳女310月;呂某38月。

徵信新聞|《整頓抓猴廣告》交通局:「要和農業局合作」

自由時報 2013529 上午8:44.. .
此猴非彼猴 局長狀況外 議場哄堂大笑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大家一起來「抓猴」!
 縣議員周玉琴昨質詢公車站牌亂象,對徵信公司業者「抓猴」的不雅廣告滿天飛,強烈要求遏止,她先是詢問「抓猴」是哪個單位管轄的?結果消防局代理局長鄭宗敏、農業局長曾榮鑑聞「猴」立刻從座位站起來備詢。周玉琴先是一陣錯諤,接著她說是公車站牌的徵信公司「抓猴」廣告,並強烈要求交通局遏止,不料交通局長高邦基卻回應「這要和農業局合作」,此言一出現場哄堂大笑,原來此猴非彼猴,高局長弄錯了。
 縣議員周玉琴昨質詢公車站牌亂象,對徵信公司業者「抓猴」的不雅廣告滿天飛感到不滿。她出示圖片,顯示有三家徵信公司廣告,貼在三個公車站牌上,清一色都是「抓猴」,「猴」字還用圖片代替,相當傳神。
 周玉琴說,這樣的徵信公司抓猴廣告實在不雅,很多父母親帶著小朋友搭公車,碰到小朋友詢問什麼是「抓猴」,不知道怎麼回答,要求縣府好好管一管。
 此時高邦基突然站起來回答說,「未來會與農業局合作」,此話一出,現場從局處首長到記者席、府會聯絡人席立即爆出笑聲,高邦基才發現說錯話,一臉尷尬。
 原來,農業局負責業務是抓活蹦亂跳的猴子,和俗稱「抓猴」徵信公司服務的婚姻外遇抓姦不同,此猴非彼猴,高局長弄錯了。
 對於公車站牌廣告問題,交通局主任秘書張新福表示,目前車牌廣告管理原則是只要不違背善良風俗即可,徵信公司「抓猴」是否有違背善良風俗,還是有所爭議,若各界觀感不佳,可能只能道德勸說。


徵信新聞|軍人妻僱徵信公司抓姦索800萬 法官判暴利免付

自由時報 2013519 上午8:24.. .
軍人妻僱徵信公司抓姦800 法官判暴利免付
被逼簽800萬本票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名下擁有13筆土地房產的謝姓海軍士官長,跟小三開房間遭林姓妻子僱徵信公司抓姦,不得不簽下800萬元本票與200萬元精神賠償金;士官長事後反悔,指妻利用他從軍「涉世未深」且急迫之際逼簽本票,聲請本票債權不存在。新竹地院法官認定,妻此舉確屬「暴利行為」,這張本票債權應以30萬元為合適,判士官長勝訴,保住770萬元。
 謝姓士官長指控,100917日深夜,妻夥同徵信公司及員警,赴桃園縣龜山鄉「樂葳總裁行館」查獲他和女友共處一室,被帶往派出所,但他與女友只是開房間唱歌,並不承認通姦。妻卻找律師與多名徵信公司人員,強逼他簽下800萬元本票,另給付200萬元精神賠償,還語帶恫嚇︰「若不接受,就告知部隊長官,讓姦情曝光!
 士官長擔心遭受懲處,工作及退休金不保,且使家人蒙羞,被迫簽下本票。
 士官長指稱,當晚10點多妻子偕同徵信公司抓姦被帶到警局,迄隔天凌晨2點簽本票及協議書,前後僅約4小時,妻顯然利用他因東窗事發、心神未定,且深夜思慮不清時,趁機要他簽協議書與本票。
 妻則反擊,指當天先生還到派出所對面買飲料,坐在警用機車上納涼,怎可能「急迫、思慮不清」?
 本票債權30萬合適
 法官認為,士官長名下雖有多筆土地房產,但已過戶給母親,且800萬元非其財力所能負擔,也比一般通姦事件中,法院所判的賠償金額高太多,客觀上,本票金額已失公平。
 長期軍旅 經驗單純
 且士官長與女友開房間,雖逾越一般朋友分際,但無足夠證據可證明兩人有妨害家庭行為,林女顯然利用士官長任軍職,長期軍旅生活使其社會經驗較一般人單純;加上剛被徵信公司抓姦查獲、心神未定,又值深夜,思慮不清之下,才簽了協議書與本票,可認定利用士官長急迫、輕率而為法律行為,認為本票債權以30萬元為合適。
 林姓妻子透過財產清單,得知士官長在10011月時名下尚有13筆不動產,向新竹地院聲請本票裁定;妻指士官長隨即不當脫產,將針對這部分另提告毀損債權的刑事訴訟。

 但妻並非全輸,同一時間,她聲請查封士官長在竹市4個地號的不動產,並扣押兩個銀行戶頭存款,都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