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牙醫偕舊情人上摩鐵 「取暖」未脫衣判免賠

【綜合報導】台北市1名已婚許姓牙醫師前年12月涉偕舊情人到汽車旅館,許妻委徵信公司調查且會同警方破門「抓猴」,見2人穿著整齊,聲稱因當時寒流來襲,去摩鐵「避風、取暖」無不軌;許妻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2人在汽車旅館內衣著整齊,侵權情節不重大,判許妻敗訴。

《自由時報》報導,警破門而入,許男與舊情人衣著整齊,床舖未見激戰後的凌亂,房內也沒有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許妻仍主張該女子侵害她的配偶權,控告求償。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當街牽手、開房間的行為已侵犯許妻配偶權,但程度未達「情節重大」的侵權賠償要件,日前判牙醫舊情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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