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有曖昧…抓姦不在床 櫃中妻熱暈了

已婚的吳姓女子在劉姓男子家中,聽到丈夫來抓姦,躲進劉家衣櫃,因酷熱昏倒,差點出人命,警消破門送她就醫。

吳婦丈夫陳男控告兩人妨害家庭,檢方以罪證不足不起訴。丈夫再請求精神慰撫金一百萬元,法官認為兩人逾越男女社交關係,但無證據顯示通姦,判賠十五萬。

陳男說,他和妻子、劉男是機車車友,當年為了愛,寧可放棄三萬六千元月薪到妻子家工作,月領二萬八千元,如今法官只判賠十五萬元,「太少了」,只夠付徵信公司費用;他抱怨「司法都在保護壞人」,考慮上訴。

他說,和妻子結婚兩年半,有天妻子電腦未關,看到她在電子郵件中曖昧地叫劉男「老公」,才委託徵信公司跟蹤妻子。

某天妻子到劉家,停留數小時,他報警抓姦,劉卻堅稱無人進屋,拒絕警方進入;警方請示檢方後找來消防隊破門,在第三個房間衣櫃中找到昏迷的吳婦。醫生說再晚幾分鐘就會出人命


法官說,警消破門時,劉曾傳手機簡訊給吳女「「找腳(角)落用東西蓋」,如果兩人沒有特殊關係,吳婦何需躲在衣櫃裡,以致昏倒還不願意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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