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徵信新聞|抓姦夫妻兩敗 小三沒事

蔡姓已婚男子與「小三」張姓女子在高速公路休息站停車場「車震」,妻子破窗抓姦;蔡被依妨害家庭判刑三月,賠償妻子六十萬元,蔡妻被依毀損罪判拘役十天;但小三因為不知蔡已婚,獲不起訴。
檢警指出,四十歲蔡與王姓妻子結婚十七年,育有四名子女。去年蔡經友人介紹認識張女(廿七歲)隨即熱戀。去年七月下旬,張女開車載蔡男到國道清水服務區停車場,兩人就在車內發生性關係。
蔡妻與徵信公司人員尾隨到停車場,發現丈夫與張女在車內做愛,氣憤以石塊砸破張女轎車的右後窗抓姦徵信公司人員趁機拉開車門,並現場錄影蒐證。
法官勘驗抓姦蒐證光碟,發現蔡全身赤裸坐在駕駛座,匆匆穿上外褲;張女穿紅色T恤、牛仔短裙坐在駕駛座後方,正伸手拉內褲、調整鬆落的胸罩。徵信公司人員在後座取得用過的衛生紙,還在車旁撿到蔡的內褲。
蔡妻抓姦在床控告丈夫及小三妨害家庭,法官判蔡三個月徒刑;蔡妻拿石塊砸破車窗,也被張女控告毀損,判處拘役十天。民事部分,蔡妻認為丈夫通姦破壞婚姻,要求賠償,獲賠六十萬元。
張女說,蔡寫信給她時,再三強調「我已與妻子離婚」,她才答應雙方交往;檢方採信她的說法,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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