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

徵信社新聞|中華電前員工 竊錄判5年半

【劉昌松╱台北報導】中華電信退休員工蔡清育,四年前多次利用工作的專業知識,和徵信社業者合作,在調查對象的住處電信箱加裝錄音機,竊錄調查對象的生活情形、對公司忠誠度及負債情形,三個月內竊錄六名民眾的通話隱私。

徵信社業者合作
最高法院依意圖營利而違法監聽他人通訊罪,重判蔡五年半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一統徵信社在二○○九年六月間,受理調查統一藥品的「我的美麗日記面膜」產品,為何被人放到網路上販售,但業者跟監網路賣家查無所獲,就在未告知統一藥品的情況下,找蔡清育(五十一歲)監聽賣家電話。
同年七月間,音圓唱片公司負責人莊嘉賓得知員工在外欠債,還會向客戶借錢,因此找國華徵信社瞭解員工在外欠債情形,順便調查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而業者也找上蔡清育負責監聽竊錄。

藉此獲利4萬多
另有四名民眾懷疑自己遭詐騙或懷疑配偶外遇案,委託徵信社調查,業者也找蔡到調查對象住處裝機竊聽、竊錄私人電話內容。
蔡清育到案後表示,他是根據徵信社業者提供的住址,在民眾住處樓梯間電信箱內接線加裝錄音機,然後不定期去拿回錄音帶給業者,藉此獲利四萬多元。

高院痛批,隱私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蔡卻為圖己利,一再竊聽他人通訊,因此重判蔡五年半徒刑,相關徵信社業者也被判刑一年二月到一年半不等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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