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外遇新聞|疑妻外遇 醋夫當街持刀殺妻

【林志青/台北報導】今天上午10時許,北市發生一起夫殺妻的案件外遇,一名醋夫懷疑妻子外遇,尾隨妻子做資源回收時外遇,持路旁石塊打傷妻子頭部,女子雖然立刻逃跑並向路人求助,但仍遭醋夫追上,並以預藏的水果刀刺入妻子左胸,附近民眾見狀嚇得報警,外遇林女隨後被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情況並不樂觀。

該名醋夫目前已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訊,外遇詳細原因仍待警方調查。

張姓男子因懷疑妻紅杏出牆,外遇常對裴姓妻子惡言相向甚至動手毆打,妻子不堪凌辱乃向法院申請家暴保護令,並帶兒子搬離家中,在外另行租屋居住,不料,張男卻不顧保護令限制,外遇仍一再騷擾、跟蹤甚至在醫院毆妻,台北地方法院審後,依違反保護令罪判張男3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付保護管束。
裴姓婦人因遭丈夫長期懷疑外遇,而飽受家暴之苦,後來不堪丈夫凌辱向法院申請為期1年的家暴保護令,並帶兒子搬出家中在外另行租屋居住,但裴婦的張姓丈夫卻不顧家暴保護令,在1023月保護令核發後1個月外遇,就先用電話話騷擾裴女,外遇並以「你以為你男朋友打電話給你…」、「不要做虧心事,虧心事會害到你自己」、「你那朋友,他X的姦夫啦,朋友」、「你真的會,有一天你會死得很難看」等語指責裴女外遇
隨後,57日張男兒子口中得知裴女租屋處,竟直接前往裴女住處,向大樓總幹事宣稱太太外遇,為躲避他才遷居該處,並堅持上樓查看。另張男又在同月30日,以要探視生病住院的兒子為由,到萬芳醫院藉故和裴女起爭執,進而動手毆打裴女,裴女在驗傷後向警方報案處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裴女還念夫妻之情撤回傷害告訴,最後張男被依違反保護令罪被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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