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捉姦新聞|妻子婚外情被捉姦 丈夫提出睡對方老婆作補償


丈夫外出務工,留守的老婆劉英耐不住寂寞,與鄰男陳剛有染。被捉姦並離婚後,劉英賴在陳剛家不走,逼陳剛離婚和自己過日子,最終劉英被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刑。記者今日從江蘇連雲港檢察院得知,劉英在離婚前,其丈夫曾提出賠償要求——睡陳剛的老婆。

  五年前開始,王大明在外地打工,為了節省下路費錢,連農忙時他也不回家, 44歲的劉英一人承擔三畝多地的農活很是吃力。但每有農活,都多虧45歲的鄰居陳剛幫忙,才減輕了農活的負擔。

  劉英對陳剛萬分感激,不覺中,經常將心中苦悶向陳剛傾訴,終于在兩個月後的一個雨夜,劉英對陳剛以身相許,陳剛也承諾今後要和劉英在一起。之後的幾年,兩人都背著家人一直保持姦情。

  今年2月份一天,王大明提前結束打工回來了,他如神兵天降,將老婆和陳剛捉姦在床。陳剛跪地求饒,保證今後不與劉英來往,並當場寫下保證書。

  王大明不會這麼輕易饒了陳剛,捉姦他提出要麼陳剛賠償10萬元,要麼陳剛把老婆貢獻出來讓王大明睡。

  王大明要求的賠償數額讓陳剛難以承受,而換妻的要求也讓陳妻難以接受。最終王大明休了老婆劉英捉姦

  拿著離婚證的劉英無顏再住王家,她想起了陳剛曾經的承諾,便跑到陳剛家,當著陳剛老婆的面,要求陳剛趕緊離婚和她一起過日子,捉姦一日不離,就住這不走。

  陳剛夫妻很是無奈,經多人百般勸導,劉英就是不離開陳家,並將自己反鎖在陳家臥室。最終陳剛家人選擇了報警。

  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劉英嚴重侵犯他人住宅安寧,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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