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出務工,留守的老婆劉英耐不住寂寞,與鄰男陳剛有染。被捉姦並離婚後,劉英賴在陳剛家不走,逼陳剛離婚和自己過日子,最終劉英被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刑。記者今日從江蘇連雲港檢察院得知,劉英在離婚前,其丈夫曾提出賠償要求——睡陳剛的老婆。
五年前開始,王大明在外地打工,為了節省下路費錢,連農忙時他也不回家, 44歲的劉英一人承擔三畝多地的農活很是吃力。但每有農活,都多虧45歲的鄰居陳剛幫忙,才減輕了農活的負擔。
劉英對陳剛萬分感激,不覺中,經常將心中苦悶向陳剛傾訴,終于在兩個月後的一個雨夜,劉英對陳剛以身相許,陳剛也承諾今後要和劉英在一起。之後的幾年,兩人都背著家人一直保持姦情。
陳剛夫妻很是無奈,經多人百般勸導,劉英就是不離開陳家,並將自己反鎖在陳家臥室。最終陳剛家人選擇了報警。
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劉英嚴重侵犯他人住宅安寧,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