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都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判決該名女子及其男友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0個月不等,並處罰金3000元至2000元。 微信搭訕大學生想要“一夜情” 今年3月6日,肖超通過微信搭訕了龐芳,問對方願不願意“來一場無關未來風雪的一夜情”,龐芳遂告知男友李強及朋友鍾偉和劉濤。4人商量後打算趁機找些錢花。
安排好後,龐芳與肖超來到酒店開房。隨後,龐芳發短信告訴李強房間號。李強三人帶著兩根木棍趕到酒店“捉姦”。 毆打威脅給8000元私了 三人進入房間後,用木棍毆打肖超。之後,鍾偉摸出一把刀,威脅要捅肖超。李強還拿手機拍下了肖超裸照,以不聽話就公開裸照進行威脅捉姦。最終,雙方答應以8000元私了此事。 李強等人帶肖超到提款機取錢時發現肖超卡上只有100餘元,李強取走卡上100元後要求肖超想辦法拿錢。肖超便打電話喊朋友送來了1600元現金。 其後,三人要求肖超當天下午5點之前交剩下的錢,便讓肖超返回。肖超隨後報警,民警將李強、龐芳擋獲,鍾偉和劉濤捉姦逃走。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強、龐芳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判決被告人李強、龐芳有期徒刑2年至10個月不等,並處罰金3000元至2000元不等。 (文中人物均係化名) 作者:文中人物均係化名來源四川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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